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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时间:2021-10-04   浏览量:35217   来源:市委宣传部 市生态环境局

 

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八批   2021年10月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C202109220177 资阳市雁江区中桥巷9号镇辉小区开发商非法侵占小区的绿化用地用于种菜,经常浇灌粪水导致恶臭难闻。 资阳市雁江区 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本问题与本轮次第D2SC202109110033号重复。9月12日,工作专班对现场进行核查,被投诉对象实为资阳市镇辉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6年修建镇辉小区。2012年,市住建局对该公司在修建镇辉小区时,剩余872.5平方米确权给镇辉公司,用途为商业、办公、住宅(国土证编号[2206031]),不作为小区业主绿化用地。2013年2月26日,案涉土地权属经雁江区人民法院(2013)雁江初字第00440号民事调解书变更至朱某某、申某某。因该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四周建围墙常年上锁关闭,由朱某某的姐夫孙某某在封闭的空地内种植蔬菜。经与朱某某即其姐夫孙某某沟通并取得孙某某同意,现场整改组对菜园进行依法清理。9月23日,工作专班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反应情况已整改到位,不存在反弹迹象。

基本
属实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武部部长包春生

责任单位:雁江区三贤祠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雁江区三贤祠街道党工委书记曾晓斌、雁江区三贤祠街道办事处主任杨惠

    2021年9月12日,区长杨天学、区人武部部长包春生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是由三贤祠街道、三贤祠城管执法大队、三贤祠环卫所、河堰嘴社区干部组成的现场整改组对朱某某及其姐夫孙某某进行政策宣讲,经沟通,孙某某同意对其菜园进行依法清理。截至2021年9月12日21时,城管清运杂物5车,环卫清运杂物1车,平整土地约500平方米,菜园内杂物进行彻底清除,菜地进行全面平整。二是由三贤祠街道、河堰嘴社区组成的群众走访组对周边楼栋居民开展走访宣讲政策、公示监督电话。三是要求物业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与社区进行沟通;四是要求社区定期进行回访查看,防止菜园问题反弹。

    2021年9月13日,雁江区政府工作专班到镇辉小区周边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群众6人次,群众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9月23日,工作专班再次到镇辉小区周边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群众5人次,群众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2 X2SC202109220184 雁江区南津镇政府的垃圾发电站在清水乡和南津镇的交界处,靠近清水河,每天垃圾从迎锂路运进去,运输过程中臭气大,垃圾经常洒落,雨天污水污染清水河;南津镇面源污染严重,化肥、农药常常超量使用,导致土壤总磷、总钾超标,污染土壤;南津镇政府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政策不彻底,在核查转产渔民时没有对渔民的资质和船进行核实,在报废船只时数量不清,导致该回收的船根本就没被回收,致使沱江河的自用船、三无船只增多;南津镇自来水有臭味,水质差,呈乳白状,治理不达标。
资阳市雁江区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南津镇政府的垃圾发电站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雁江区南津镇政府的垃圾发电站实为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江河坝村13组,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BOT),占地面积约为99.8亩,具有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和100吨餐厨垃圾能力,目前承接市本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安岳县的城乡生活垃圾和雁江辖区内部分餐厨垃圾处置。从迎仙桥到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共计4.5公里(即迎鲤路部分),日均向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转运垃圾约87车(次)。

    南津镇面源污染情况。2020年南津镇的耕地面积为8.1986万亩,全年农药使用量为18.79吨,年度农药亩均用量为0.2292千克;化肥使用量为967.33吨,年度化肥亩均用量为11.7987千克。

    南津镇政府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情况。2020年7月,南津镇根据区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对照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合法捕捞船舶、捕捞渔民信息对全镇退捕渔船渔民进行了建档立卡信息登记,共建档立卡捕捞渔船62艘,渔民101人。现南津镇有居民自用船舶62艘,“三无”船舶0艘。

    南津镇自来水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实为雁江区伍隍水厂,位于雁江区伍隍镇瓢山村5组,依托雁江区2011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成,总投资约3979万元,占地面积约19.15亩,配套管网53.36km,设计规模最大供水量为6000吨/日。水厂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9月底完工并投入试运行,2013年9月开始正式运行,承担小院、东峰、堪嘉、伍隍、石岭、南津、宝台7个镇及沿线周边约11.7万居民的供水。

    1.关于“雁江区南津镇政府的垃圾发电站在清水乡和南津镇的交界处,靠近清水河,每天垃圾从迎锂路运进去,运输过程中臭气大,垃圾经常洒落,雨天污水污染清水河”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部分垃圾运输车辆车厢密封胶条老化,导致少量垃圾渗滤液渗漏,加之迎锂路弯多路窄,个别垃圾运输车辆在弯道上导致偶尔出现垃圾洒落现象;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污秽,清洗不及时,导致臭味随车飘散现象;运输路段有三名环卫工人开展日常保洁,不存在污染清水河问题。

    2.关于“南津镇面源污染严重,化肥、农药常常超量使用,导致土壤总磷、总钾超标,污染土壤”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随机走访南津镇农户9户,反映基本上都使用有机肥和复合肥,果农充分利用色板杀虫,减少农药使用,不再使用单一磷肥、碳胺类化肥;经走访调查农资门市2家,反应农药化肥的销售量逐年减少。2021年截至8月31日,南津镇农药使用量为12.02吨,预计全年使用量18.53吨,亩均年用量0.226千克;化肥使用量为615.89吨,预计全年使用量958.84吨,亩年均用量11.6952千克。对比2020年数据,南津镇农药使用量已经实现了零增长,同时根据《四川省2021-2025年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用药指导意见》,化肥、农药施用量不超标。

    3.关于“南津镇政府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政策不彻底,在核查转产渔民时没有对渔民的资质和船进行核实,在报废船只时数量不清,导致该回收的船根本就没被回收,致使沱江河的自用船、三无船只增多”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南津镇退捕渔民均持有经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认证、经原资阳市雁江区水产渔政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渔业船员证书》;船舶信息来源于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船主均持有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在建档立卡后,南津镇对全镇退捕渔船信息和渔民名单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异议。为方便渔民交付退捕渔船,南津镇在南津镇下码头和资中交界处叶家坳分别设置了退捕渔船集中交付点,渔民交付船舶时,进行了逐一照相存档和签字确认,无漏交、少交情况;南津镇委托资阳市鸿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渔民交付的52艘渔船进行了拆解;渔船报废拆解后,区捕捞渔民退捕转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退捕渔民的补偿、补助、奖励资金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及之后均未收到群众相关异议。在2020年10月开展的全区“三无”船舶清理工作中,全镇清理出57艘办证自用船,6艘“三无”船舶,其中2艘已进行报废拆除,4艘补办了自用船证书,后期又新办理一艘自用船。目前南津镇有居民自用船舶62艘,三无”船舶0艘,并未发现三无船只增多的现象。

    4.关于“南津镇自来水有臭味,水质差,呈乳白状,治理不达标”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9月2日,区卫生执法大队、区疾控中心采集伍隍水厂的1个出厂水(监测点位于厂区食堂)、4个末梢水(监测点分别位于南津镇谷湾村卫生室、东峰镇政府食堂、石岭镇政府食堂、伍隍镇政府食堂)进行送检,检测结果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1年9月16日现场随机抽取了南津镇颜三小吃店、南津镇人民政府食堂、南津镇共和街16号三个点位的自来水,未发现有异味;近期南津镇未进行供水管网抢修,不存在水呈白色乳状的情况。2021年9月16日,区卫健局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走廊水龙头、资阳市雁江区伍隍水厂出厂水检测点水样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部分
属实

责任领导:雁江区政协主席孙家茂

责任单位:南津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

责 任 人:南津镇人民政府镇长王莲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何建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秦兵、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都锦、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斌

    2021年9月23日—24日,雁江区政协主席孙家茂带领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   

     1.关于“雁江区南津镇政府的垃圾发电站在清水乡和南津镇的交界处,靠近清水河,每天垃圾从迎锂路运进去,运输过程中臭气大,垃圾经常洒落,雨天污水污染清水河”的处理情况。一是责成相关垃圾转运单位梳理排查所属车辆状况,对存在问题车辆坚决整改,做到车辆全封闭无抛洒不滴漏,完成整改前禁止运输作业。二是保持运输车辆车身整洁干净,禁止脏车上路;对运输车车体及转运垃圾喷洒除臭药剂,减少臭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三是由市环卫处负责抽调环卫车辆每天对迎锂路进行机械化清扫,保证道路干净整洁。四是由南津镇负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日常监管,建立巡逻机制,安排专人开展定时和不定时的巡逻,及时制止抛洒、滴漏行为。

    2.关于“南津镇面源污染严重,化肥、农药常常超量使用,导致土壤总磷、总钾超标,污染土壤”的处理情况。一是加强对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业主科学施肥用药宣传教育,推荐使用抗病品种、配方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意识。二是充分发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行业部门和农资门市的职能作用,开展科学用药施肥技术指导。

    3.关于“南津镇政府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政策不彻底,在核查转产渔民时没有对渔民的资质和船进行核实,在报废船只时数量不清,导致该回收的船根本就没被回收,致使沱江河的自用船、三无船只增多”的处理情况。一是加强对沱江退捕渔民的监管,确保退捕渔民不返捕。二是坚持将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巡河内容,确保各项禁捕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对辖区内自用船开展常态化摸排排查,禁止自用船违规捕鱼。

    4.关于“南津镇自来水有臭味,水质差,呈乳白状,治理不达标”的处理情况。一是加强对水厂的监管,督促其定期做好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积极做好水厂制水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二是持续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三是督促水厂做好供水工程环境卫生,规范制水工艺,控制进水水量的稳定,确保出水水质;四是加大饮水知识宣传力度,提升用户的知晓率,减少用户的顾虑。

    2021年9月26日,工作专班分别到南津镇开展走访。经走访调查迎桥村9户居民,均对涉垃圾运输过程污染问题的处理情况表示认可;经走访场镇农资门市2户,观音岩村、迎桥村9户居民,均对涉面源污染,化肥、农药超量使用问题处理情况表示认可;经走访云台村、迎桥村、湖广村共10户渔民,均对涉禁捕和船只问题处理情况表示认可;经走访调查场镇10户居民,均对涉自来水投诉办理情况表示认可。

已办结
3 X2SC202109220214 国家网乐至县电力公司超《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范围乱砍滥伐林木达100余处涉及乐至20多个乡镇、街道,无证砍伐公益林、经济林,破坏环境。 资阳市乐至县 生态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至县供电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4日,是乐至县境内唯一的供电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等。2007年12月25日,企业取得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2016年7月取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

    关于“国家网乐至县电力公司超《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范围乱砍滥伐林木达100余处涉及乐至20多个乡镇、街道,无证砍伐公益林、经济林,破坏环境”问题。经查,企业于2021年5月全面完成输配电设施森林防山火隐患治理工作,全县共清理火灾隐患保护区通道输配电线路71条,涉及21乡镇(街道)178村393社1112户农户,采伐林木10898株(含林地7586株,非林地3312株);按照排危抢险有关规定,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0898株。由于乐至县地处盆中丘区,林地耕地交错分布,公益林、商品林和非林地上的林木相互穿插,导致每一条输配电线路均会跨越公益林、商品林和其他林木地带。企业在排除电力线路森林火灾隐患过程中,因存在超高树木遇到大风可能接触电力线路引发故障或森林火灾的安全隐患,确实存在将超《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39处224株林木采伐的情况,所采林木涉及部分公益林地、商品林地和非林地上的林木,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故不属于乱砍滥伐、无证砍伐。砍伐规范,未破坏地表植被、未开挖林地土壤、未破坏生态环境。

部分
属实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尹显强

责任单位: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林业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乐至供电公司、乡镇(街道)

责 任 人: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欧加建、县林业局局长陈广、乐至生态环境局局长邓巧、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唐俊、国网乐至供电公司总经理张泽秋、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2021年9月23日至25日,县政府副县长尹显强率县经科信局、县林业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乡镇(街道)及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是责令企业加强对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二是责令企业加强与群众沟通解释,按照《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标准对超出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采伐的林木进行补偿。三是责令企业强化内部员工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树立为民服务的企业形象。

    2021年9月24日,专案工作组到部分相关乡镇回访群众代表11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市民服务热线:12345(本地拨打)、028-26111041(外地拨打)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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