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回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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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人情况 |
姓 名:匿名网友 来信时间:2022年4月28日 联系地址:(隐藏) 电 话:(隐藏) 是否密件:否 |
回复内容 |
关于《关于丹山镇农村建房选址问题》来信的 回复 匿名网友: 您好,你在资阳市人民政府网《书记信箱》中关于“丹山镇李桥村新农村建房选址为何不选废弃旧房为修建地点及改土复耕意义”的来信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雁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房屋拆除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府办发〔2021〕53号)精神,为切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我区正积极开展并引导项目区农户主动参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其中,聚居点建设由项目投资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风貌、统一放线、统一建设”的原则,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若将新农村建房选址在废弃的旧房址上,不利于城乡建设用地整体优化布局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我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对农村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的分散、闲置、废弃、拆除的宅基地进行规范有序的复耕工作,此举有利于合理利用和优化整合土地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鼓励引导农户主动参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
寄信人评价 |
满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