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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息公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第五批(2023年10月26日)

时间:2023-10-26   浏览量:13886   来源:市信访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第五批(2023年10月26日)

序号

信访件

编号

所属

县市区

详细

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1

SD20LD1021ZY01

安岳县

金凤街龙郡66小区1期

该小区外所有中餐店厨房油烟没有经过排烟道,直接排放,导致小区内全部是油烟味,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安岳县金凤街龙郡66小区1期外所有中餐店厨房油烟没有经过排烟道,直接排放,导致小区内全部是油烟味,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同志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岳城街道办事处进行专题研究,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安岳县“龙郡66”小区1期位于安岳县岳城街道金凤街,该小区由四川省尚锦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四周为独立商业裙房,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2014年竣工并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112811.9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8100㎡,商铺60余家;住宅总户数1157户,已入住1000余户,现由安岳县盛洁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管服务,独立商业裙房区有餐饮服务单位18家。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8家餐饮服务单位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对县城区新开业餐饮店实施提前介入,要求开业前必须自费安装达标油烟净化器;建立并及时更新餐饮油烟净化器管理台账,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造成油烟污染的,落实专人及时督促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安岳县“龙郡66”小区1期2014年竣工交付使用时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安岳县盛洁物业管理公司对入驻餐饮服务单位拟在后墙开洞设置油烟管道的苗头进行了制止,无餐饮服务单位在门店后墙开洞设置油烟管道和向小区排放油烟的现象。18家餐饮服务单位除1家因在现场未进行炒、制等产生油烟作业不需安装油烟净化器外,其余17家安装了具有合格证的油烟净化器及相应的油烟管道,并正常使用,每两月一次定期清洗,油烟经净化后向临街面排放,在经营高峰期时有零星油烟逸散。

  • 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友德,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主任代春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正常使用、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11月10日前联系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进行检测。落实网格化精细管理,安排4-5名工作人员开展动态巡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做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工作专班到安岳县“龙郡66”小区1期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

SD20LD1021ZY02

安岳县

回庙乡芭蕉村14组

该处有气站(高寺1002井)经常漏气,味道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安岳县横庙乡芭蕉村14组,有气站(高寺1002井)经常漏气,味道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组织县油气发展促进中心、横庙乡人民政府进行研究,会后相关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高寺1002井”实际为“高石102井站”,该站位于安岳县横庙乡芭蕉村14组,隶属蜀南气矿安岳采气作业区,是高石梯中心站下辖的一个有人值守采气站。该站始建于2016年11月,占地面积约1936.9m²,场站设计压力9.9MPa,设计集输规模20×104m³/d。高石102井站生产介质主要为含硫天然气,正常生产运行压力为8.7MPa。高石102井站排放点位主要为场站放空火炬,场站正常生产过程中,输气是在密闭管道系统中运行,无废气排放,放空火炬使用净化天然气作为长明火,预防场站异常泄放,燃烧后产生CO2和H2O,对环境无影响。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高石102井站由于场站气田水罐闪蒸气通过放空火炬进行燃烧会产生少量SO2,我县要求蜀南气矿对大气环境开展检测。2020年6月,蜀南气矿安岳采气作业区委托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场站进行了环境监测,大气检测结果为合格。为减少SO2排放,我县督促蜀南气矿2022年12月在高石102井站建设了一台闪蒸气脱硫装置,主要作用为脱除含硫气田水罐内闪蒸出的含硫气体,再进行燃烧排放,有效避免SO2排放。同时,为确保高石102井站正常生产运行,我县要求蜀南气矿每年定期开展检测维护工作,包括闪蒸气脱硫装置检测维护、放空火炬改造等。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蜀南气矿高石102井站检修期间由于场站气田水罐闪蒸气通过放空火炬进行燃烧产生少量SO2,并通过自然风飘散,由于SO2自身带有刺激性气味,导致周边村民误以为高石102井漏气。由此判定,关于反映的“该处有气站(高石102井)经常漏气,味道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情况不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该处有气站(高寺1002井)经常漏气,味道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安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

责任单位: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横庙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周勤胜、横庙乡人民政府乡长陈莎

1.经现场核实,蜀南气矿高石102井站不存在环保违规行为。

2.虽然本次环保投诉情况不属实,高石102井站气体排放符合环评要求,但基于该井检修期间放空火炬燃烧会产生少量SO2的事实,将督促蜀南气矿采用停产检测模式,开展闪蒸气脱硫装置检测维护、放空火炬改造等工作。该井已于10月20日关闭,预计检修时间为40天,检修完成前该井不再生产。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会同横庙乡人民政府到高石102井站所在村,再次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宣传解释,群众对此次投诉办理满意。

 

 

3

SD20LD1021ZY03

乐至县

川鄂西路200号

该处店铺外有商家把水泥、河沙等摆放在消防通道上,影响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乐至县川鄂西路200号,该处店铺外有商家水泥、河沙等摆在消防通道上,影响通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上午,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龙虹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乐至县北塔水泥经营部”的招牌为“西南水泥”,注册名称为“乐至县北塔水泥经营部”,经营场所乐至县天池镇川鄂西路178号,经营范围水泥、河沙、石棉瓦批发零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2MA651D345A,注册日期2012年2月9日,经营者为许某某。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未收到关于该问题的信访件。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实,北塔水泥经营部将水泥、河沙临时堆放在道路路面外侧,道路两侧距离符合消防通道间距要求,不影响消防通道的正常通行,不存在安全隐患,该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龙虹

责任单位:乐至县应急管理局、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乐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吴洪贵、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云志、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主任杨达宁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3日上午,工作专班对该店铺业主宣传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其及时清理路侧临时堆放的水泥、河沙,清洗路面,不占道经营、不影响消防通道的通行,截止目前,该业主已完成整改。同时,要求经营部业主要自觉履行消防安全、环保责任,加强作业人员教育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由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天池街道配合,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防止北塔水泥经营部占道消防通道,影响通行,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19、12345、(028)2333848,自觉接受广大市民的举报监督。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上午,乐至县应急管理局、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4

SD20LD1021ZY04

乐至县

良安镇八一街

邓北带药铺长期居住着来路不明的人员(无身份证),是乐至县教育局徐主任特意安排在此处居住,长期故意对八一街制造乱喊乱叫的人为噪音,影响居民休息。伍定方超市也居住有来路不明的人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邓某某药铺长期居住着来历不明的人员,由乐至县教育局徐某某特意安排在此居住,长期故意对八一街制造乱喊乱叫的人为噪音,影响居民休息。伍某某超市也居住有来路不明的人员。”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22日,县政府副县长刘新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邓某某药铺”的招牌为“邓某某药房”,注册名称为“乐至良安镇柳树龙村卫生三室”,经营场所乐至良安镇柳树龙村2组,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营业面积5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GY009851202217D6009,发证日期20212月18日,经营者邓某某及其妻子倪某某

伍某某超市”的招牌为“兴华副食店”,注册名称为“乐至县兴华副食店”,经营场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良安镇八一街村200号,经营范围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营业面积5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2MA7HM63D77,注册日期2022年02月11日,经营者伍某某。

(二)工作开展情况

10月22日,县政府副县长刘新平组织乐至县公安、乐至县良安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处理。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乐至县教育局徐主任”只有一个叫徐某的符合,据县教体局反映,该人老实忠厚、为人和善,现任县教体局教研室副主任,与良安镇八一街人无交集。

经现场走访调查,兴华副食店邓某某药房两家店铺一楼均为其经营场所,二楼均为其私人住房,不存在有来历不明的人员居住。经走访周围群众,也不存在长期故意对八一街制造乱喊乱叫的人为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10月22日晚6点—9点,良安镇派出所、属地社区干部再次到现场进行了蹲点核查,未发现有噪音扰民情况,该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新平

责任单位:乐至县公安局、乐至县良安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乐至县良安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代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工作专班对邓某某药房和兴华副食经营者进行教育宣传,再次宣传城市管理、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其合理经营,防止出现噪音扰民的现象;同时,要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加强作业人员教育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回访情况:

2023年1023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居民区、村社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5

SD20LD1021ZY05

雁江区

迎接镇迎接水库

迎接水库不知是什么原因,水质浑浊,影响村民生活用水。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迎接水库不知是什么原因,水质浑浊,影响村民生活用水”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丽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资阳市雁江区迎接水库,为非饮用水源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的小(1)型水库。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保护水质所做工作。一是定期打捞水面漂浮物。为确保水库水面环境持续向好,2022年、2023年,雁江区水务局均委托鸿源水务公司(国有平台公司)对迎接水库水葫芦、水莲花等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截目前,共打捞水面漂浮物40余吨。二是投放鲢鳙净化水库水质。为改善水库水质、缓解水体富养化进程,2022年,鸿源水务公司投放鲢鳙76717尾、2023年投放35238尾,实行人放天养、生态养殖,有效净化了水库水质。三是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2020年,迎接镇在牛藤村、东庵村分别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铺设了污水收集主管网。2021年上半年,迎接镇实施了污水管网加密工程项目,场镇居民生活用水接入污水管网的比例为78.6%(2023年《四川省总河长3号令》中明确“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四川持续推动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年底全省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8%以上”)。四是实施户厕改造。迎接镇东庵村有3、4、5、6、7、8、9组7个村民小组临近迎接水库,7个村民小组常年在家居住196户群众已全部实施了厕所三格化化粪池改造。

2.强化水库水质监测。为确保水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区水务局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迎接水库2021年11月为Ⅴ类水质,2022年11月为Ⅴ类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农业灌溉水质要求。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为核实群众反映的“迎接水库不知是什么原因,水质浑浊,影响村民生活用水”问题,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对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关于迎接水库水质浑浊”问题,经核实,多年来,迎接场镇雨水经水渠流入迎接水库,水渠中存在沉淀淤泥。二是关于“影响村民生活用水”问题,经核实,该情况不属实。迎接镇东庵村为2023年全域供水先行实施村,该村大部分群众已安装自来水,剩余部分将逐步安装,预计于2023年底全部完成,目前使用的是井水,没有使用水库用水。

(一)关于“迎接水库不知是什么原因,水质浑浊”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丽平

责任单位:雁江区水务局、迎接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雁江区水务局局长  黎美君

          迎接镇党委书记  陈 翰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经核实,多年来,迎接场镇雨水经水渠流入迎接水库,水渠中存在沉淀淤泥,迎接镇已于2023年9月底启动迎接水库周边沟渠清淤整治项目,预计11月初完成。

(二)关于“影响村民生活用水”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丽平

责任单位:雁江区水务局、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雁江区水务局局长  黎美君

          迎接镇党委书记  陈 翰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加快推进自来水安装。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2日,工作组到东庵村回访群众代表150余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经调查核实、综合研判,截止目前,未发现相关部门或个人违规违纪、不履职尽责的行为,不存在追责问责。

 

6

SD20LD1021ZY06

安岳县

工业园安泰路安置房

该安置房内力展物流、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棚大物流、鑫赢物流早晨5点开始上下货物,噪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并且堆放货物在人行道上,影响通行,扬尘很大。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安岳县工业园安泰路安置房内力展物流、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棚大物流、鑫赢物流早晨5点开始上下货物,噪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且堆放货物在人行道上,影响通行,扬尘很大”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由安岳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同志组织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公安局、安岳经开区管委会、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交通运输局、安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进行研究。会后相关单位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所反映的力展物流、建国物流、美川物流、蓬大物流、鑫盈物流位于安岳县石桥街道长安社区安泰路。力展物流,营业执照名为安岳县力展物流代理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MA64447922,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服务;美川物流,营业执照名为安岳县美川物流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MACXHQFWXH,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蓬大物流,营业执照名为安岳县蓬大货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MA63TQ27XF,经营范围包括货物储存、中转运输服务;鑫盈物流,营业执照名为安岳县鑫盈托运部,注册号512021600279351(1-1),经营范围包括代办货物托运服务。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该处为划地自建安置房,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规范道路车辆停放,劝阻违规占道行为,查处违章建筑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该安置房内力展物流、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棚大物流、鑫赢物流早晨5点开始上下货物,噪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10月22日晚上,经工作专班核实,力展物流代理服务部、美川物流服务部、蓬大货运部、鑫盈托运部存在上下货物时间过早,噪音扰民的行为。

2.关于“堆放货物在人行道上,影响通行,扬尘很大”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10月22日晚上,工作专班现场走访了工业园安泰路安置房,发现力展物流代理服务部、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服务部、蓬大货运部、鑫盈托运部均存在将货物堆放在人行道上的情况。

 

一、关于“该安置房内力展物流、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棚大物流、鑫赢物流早晨5点开始上下货物,噪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责任领导:安岳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

责任单位: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公安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洪毅、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吴鹏飞、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友德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工作组向五家物流经营者提出整改要求,自2023年10月23日起,力展物流代理服务部、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服务部、蓬大货运部、鑫盈托运部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经营活动,严禁在休息时间段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二是经开区管委会加强企业管理力度,督促力展物流代理服务部、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服务部、蓬大货运部、鑫盈托运部立即整改。三是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积极宣讲防治噪声的方法,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关于“堆放货物在人行道上,影响通行,扬尘很大”问题

责任领导:安岳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

责任单位: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公安局

责 任 人: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洪毅、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友德、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冯伟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力展物流代理服务部、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服务部、蓬大货运部、鑫盈托运部立即将人行道上的货物进行清理,规范车辆停放,严禁堵塞道路,影响通行。二是县公安局加强道路管理,劝阻乱停乱放的行为,规范车辆停放。三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执法,指导力展物流代理服务部、建国物流、美川物流服务部、蓬大货运部、鑫盈托运部开展占道经营整改工作,清理占道货物。四是石桥街道办事处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和维稳工作。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3日下午,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村社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7

SD20LD1021ZY07

安岳县

合义乡西冲村

该村土地还耕,村委会将山上的树木全部砍掉,影响生态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合义乡西冲村,该村土地还耕,村委会将山上的树木全部砍掉,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组织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岳县合义乡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安岳县合义乡西冲村村民委员会,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正虎,村支部副书记徐彬,村委会副主任魏长春、钟中。

(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4月9日,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片区对全县各乡镇基层干部进行“耕地恢复补充”实地业务培训。

2023年5月29日,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全县第二轮“耕地恢复补充”业务培训会,全县46个乡镇(街道)576名人员参加培训。

2023年6月14日,安岳县林长制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林长办〔2023〕3号),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严禁借耕地恢复名义乱砍滥伐林木。

(三)现场调查情况

    安岳县合义乡西冲村“耕地恢复补充”基本情况:2022年5月18日,安岳县合义乡西冲村启动了“耕地恢复补充”工作,按照“耕地恢复补充”工作要求,由安岳县合义乡西冲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该项工作,2022年和2023年全村需要恢复耕地164亩,目前“耕地恢复补充”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调查发现,安岳县合义乡西冲村村民委会在开展“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中,清除了原耕地中的乔木和杂灌木,未采伐林地内的林木,未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安岳县合义乡西冲村村委会在开展“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中,没有破坏村民有意种植的苗木,未引起干群矛盾。

责任领导: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岳县合义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明清、安岳县合义乡人民政府乡长丁飞鹰。

行政处罚情况。无。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现场核查时,要求安岳县合义乡西冲村村民委员会在“耕地恢复补充”工作中加强监管,严禁非法破坏林地和采伐林木,同时要求村委会加强“耕地恢复补充”宣传解释和思想工作,防止问题出现反弹。

2023年10月23日下午,工作专班到安岳县合义乡西冲村随机回访了5位村民,召开了回访座谈会,5位村民对“耕地恢复补充”工作表示满意。

 

 

8

SD20LD1021ZY08

安岳县

贾岛路中迪国际社区1栋106

该小区地下室配电房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影响休息。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小区地下室配电房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影响休息”的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组织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专题研究,会后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中迪国际社区小区位于安岳县岳城街道贾岛路,由四川新视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野置业公司)于2018年7月建设,于2022年9月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同期成都曲氏英联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以下简称曲氏英联华物业公司)入驻并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反映人房屋位于该小区1栋106,配电房位于该单元负1层,配电房共运行2台变压器,配电房和变压器属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交由曲氏英联华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养护,为1号楼和10号楼居民的电力使用。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9月20日,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接到业主反映噪音问题后,督促曲氏英联华物业公司对变压器桥架采取了加装隔音减震海绵的降噪措施。9月27日,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安岳县物业管理协会对从业人员开展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专项培训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要求,开展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工作专班到中迪国际社区小区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反映人房屋两个卧室、走廊和客厅的噪声进行监测,测量结果为白天房屋噪音分贝数值分别为31.4、33.5、36.0和34.6,夜晚房屋噪音分贝数值分别为29.4、28.2、35.1和40.2(因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监测站无相应资质,未出具正式报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用于居住的地区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5分贝,故反映人屋内噪音未超标;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核实变压器运行情况及安全要求,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检查曲氏英联华物业公司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情况,符合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一、关于“该小区地下室配电房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影响休息”的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李璟旭、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周勤胜、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沁、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主任代春

一是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噪声知识科普手册。二是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巡查,做好设施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为业主提供良好安全的居住环境。三是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督促安岳县供电公司做好变压器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确保无安全问题。四是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监测站根据需要对变压器运行声音开展监测,为噪声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科学数据。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工作专班回访反映人多位邻居,周边业主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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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

贾岛路中迪国际社区1栋106

该小区地下室配电房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影响休息。

该投诉件与本批次第SD20LD1021ZY08号投诉案件内容相同,属于重复投诉类,合并办理,调查处理情况详见第SD20LD1021ZY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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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

海天水务生活区8栋2单元车城大道1段186号

该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后,水井盖噪音扰民,时间已持续两年之久。停车场车库顶棚使用耐力板材料,夏天太阳直射温度太高,导致车辆无法停车充电。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后,水井盖噪音扰民,时间已持续两年之久。停车场车库顶棚使用耐力板材料,夏天太阳直射温度太高,导致车辆无法停车充电”的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由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芝俊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海天水务生活区属于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点位,由资阳市禹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雁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推进工作,该点位于2022年初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该小区属于居民生活区。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雁江区人民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计划2020年至2025年改造小区465个,面积488万余平方米,惠及居民4.7万余户。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按年推进的思路,2020年改造117个小区、惠及1.5万余户居民,2021年改造90个小区、惠及0.7万余户居民,2022年计划改造73个小区、惠及0.8万余户居民,2023改造51个小区、惠及0.7万余户居民。截至目前,2020年改造项目已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2021年项目土建已全部完工,2022年已土建完工29个小区,2023年项目已开工39个小区。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实,海天水务生活区内有井盖4处,截水沟盖板2处,由于在安装时未固定牢固在车辆进过时会产生噪音,故群众反映的水井盖噪音扰民情况属实。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单位从结构安全、材料耐久性及老旧小区整体改造风貌综合考虑后所有(117个小区)非机动车棚顶棚均采用茶色耐力板材料。同时,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两年来,未发现过因为夏天太阳直射导致温度过高无法充电的问题,也从未接到该小区以及其他小区居民的相关投诉问题。故群众反映停车场车库顶棚使用耐力板材料,夏天太阳直射温度太高,导致车辆无法停车充电的情况不属实。

(一)关于“该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后,水井盖噪音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罗芝俊

责任单位:雁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雁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都  锦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资阳市禹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产生噪音的4处井盖进行更换和消音处理,将产生噪音的2处截水沟盖板改为塑胶减速带

(二)关于“停车场车库顶棚使用耐力板材料,夏天太阳直射温度太高,导致车辆无法停车充电”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罗芝俊

责任单位:雁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雁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都  锦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工作。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2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小区回访群众代表3名,均对整改方案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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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

七星美家具城停车场侧边

该处污水管道爆裂,污水、粪便外溢到地面,味道很臭,一直无人处理,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处污水管爆裂,污水、粪便外溢到地面,味道很臭,一直无人处理,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由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同志牵头,组织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安岳县王家坝社区进行专题研究,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点位于七星美家居4号门侧边,系安岳县精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护范围,该公司登记注册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789148263D,经营场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东大街209号四幢二单元102号,经营范围:物业服务。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高度重视全县物业行业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小区物业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全县小区实行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全县物业行业的督促和指导,并配合街道、社区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及巡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现场调查情况

工作组于10月22日16:20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安岳县精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8日接到七星美家居商场反映,4号门侧边污水管爆裂,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开展抢修,已于10月20日更换爆裂污水管道,并清理外溢的污水、粪便,为此群众在10月21日投诉反映问题不属实。

关于“该处污水管爆裂,污水、粪便外溢到地面,味道很臭,一直无人处理,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友德、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李璟旭、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主任代春。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安岳县精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巡查力度,提高服务效率,对服务范围内的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杜绝环境污染类问题发生。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3日,专案工作组到“七星美家居”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8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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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

晨风佳苑旁边中车集团

中车集团漆配间的油漆味飘到晨风佳苑小区内,味道很重,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中车集团漆配间的油漆味飘到晨风佳苑小区内,味道很重,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3日,由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丽平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油漆味来源于雁江区麻柳街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钢结构部,法定代表人陈志新,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建于1966年10月,1973年10月投产,主要从事火车车头的基础制造,办理了环评、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公司产品及零部件涂装,由钢结构事业部承担,共有面漆、中涂、底漆、构架、小件等5个喷烤漆房。2021年安装了钢结构事业部厂界TVOC和底漆房VOCs在线监测系统;2022年底,完成了中涂、底漆、小件漆房的视频监控设备。2023年初,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投入约380万元,对底漆房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情况。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钢结构、机车事业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通过了环评审批,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许可证编号:91512000786693055N003V。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工作情况。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钢结构、机车事业部)为资阳市重点排污单位,雁江生态环境局将其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系统,不定期对其开展现场检查。最近一次监测时间为2023年8月9日,监测结果均达标,根据企业在线数据显示,8月至今企业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日均值在线监测数据最高值23.49mg/m3,低于国家排放标准(60mg/m3)。

(三)现场调查情况

工作专班现场查看了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钢结构事业部底漆、构架喷漆房,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周边居民开展了询问调查,并一同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查看,经现场查看,监测结果均达标。调查得知,中车资阳公司喷漆作业每日工作时间为8:30至17:30之间的2-3个小时。因为城市发展,现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周边已普遍建成为住宅小区。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中车集团漆配间的油漆味飘到晨风佳苑小区内,味道很重,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丽平

责任单位:雁江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雁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朱  戟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23年10月23日,工作专班要求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工人职业培训,提高人员技术能力,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提前开启、延后关闭废气治理设施,密闭喷漆作业区,禁止露天晾干喷漆物件。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3日,雁江区政府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到晨风佳苑小区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群众代表3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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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

二环路南二段南湖国际小区

该小区外劲爆牛肉串串烧烤店,占道经营,地面很多油,影响市容市貌。劲爆牛肉串串烧烤店对面茶室,圈占公共区域用于经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乐至县二环路南二段南湖国际小区,该小区外劲爆牛肉串串烧烤店,占道经营,地面很多油,影响市容市貌。劲爆牛肉串串烧烤店对面茶室,圈占公共区域用于经营”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上午,县政府副县长舒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劲爆牛肉串串烧烤店”的招牌为“劲烤地摊牛肉小串”,注册名称为“乐至县劲烤烤肉店”,经营场所乐至县南塔街道二环路南二段西一巷98号,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营业面积约60m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2MACTUARJ3E,注册日期2023年8月9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码JY25120220064745,登记时间2023年09月22日,经营者文某。

劲爆牛肉串串烧烤店对面茶室的招牌为“山生愚茶室”,注册名称为“乐至县山生愚茶室”,经营场所乐至县南塔街道二环路南二段西一巷90号,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茶具销售,营业面积约180m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2MA6AG6UA31,注册日期2021年5月28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码JY25120220056945,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0日,经营者何某某。

(二)现场调查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10部门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川财建〔2022〕2号)“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情况下,允许临街商铺在门前划定区域范围内、划定时间范围内开展出店外摆经营活动,不收取外摆费用”规定,允许劲烤烤肉店、山生愚茶室临时占用部分公共区域进行经营。但劲烤烤肉店外划定区域地面油污较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舒勇

责任单位: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县人民政府南塔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云志、乐至县人民政府南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宋权峰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2日下午,劲烤烤肉店业主组织人员清理了地面油污,表示今后将注意该问题,落实专人定期清除地面油污,自觉爱护周边环境卫生。下一步,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南湖国际物业公司配合,加大二环路南二段西一巷的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防止随意占道经营、油污扰民等违章行为反复反弹,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10、12345、(028)2333848,自觉接受广大市民的举报监督。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上午,工作专班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9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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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

李家镇八一村1组

垃圾桶摆放至村委会办公室旁,离居民房屋很近,蚊子多,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李家镇八一村1组垃圾桶摆放至村委会办公室旁,离居民房屋很近,蚊子多,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由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组织安岳县李家镇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李家镇八一村(现中沟村),位于安岳县城南部43公里,距成安渝高速李家出口2公里。由原中沟村、八一村两村合并,幅员面积4.6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2331人,630户,八一村(现中沟村)安装了垃圾箱体7个。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李家镇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持续推进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建立清扫保洁队伍,投入垃圾箱体62个、勾臂车3台,常态化开展垃圾清扫保洁,定期转运垃圾、更换箱体;对全镇20个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将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成警示片,并督促相关村(社区)及时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10月22日,经工作专班核实,李家镇原八一村1组(现中沟村7组)村委会办公室旁放置有一个垃圾箱体,因垃圾保洁、清运不及时,导致蚊虫飞来,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环境,情况属实。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李家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安岳县李家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川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现场核查后,与村两委、社长、垃圾箱体周边群众开展座谈会,在充分征求周边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将垃圾箱体的摆放位置调整至原八一村学校旁,并平整和硬化了场地。二是及时清运投诉点位的垃圾,并进行消毒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箱体管护人员垃圾收集和转运频率,并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回访群众代表3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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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

姚市镇桂花街348号

李知国五金建材店机器噪音很大,占道经营,影响居民休息。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李知国五金建材店机器噪音很大,占道经营,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3日,由县政府副县长郑勇组织安岳县姚市镇人民政府、桂花社区进行专题研究,会后率工作专班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李知国五金建材店位于资阳市安岳县姚市镇桂花街348号,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MA6ACJBA6Q,经营范围:建筑辅助材料、五金。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姚市镇持续开展场镇秩序规范管理工作,2022年7月印发了《姚市镇场镇秩序规范及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项整治期间,对姚市镇场镇经营业主宣传占道经营、生产生活噪音等问题的危害或引发的不良后果,发放整改通知书40份,督促整改问题29个,场镇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现场调查情况

李知国五金建材店有员工5名,经营时段为每日8时-12时、14时-19时。该店主要生产、组装传送带等建筑辅助材料,在切割、焊接钢条时有噪音产生,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对车辆进行焊接服务时,存在占道经营情况,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安岳县政府副县长  郑勇

责任单位:安岳县姚市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安岳县姚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奎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组于10月23日对李知国五金建材店经营者提出整改要求,经营者表示支持并立即整改。经营者将产生噪音的生产线整体搬迁至姚市镇粮站内(粮站周边11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利用部分旧房改建成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和对车辆进行焊接服务,原店面仅作为产品展示及销售。新的生产场所已于10月23日18时进行改建搭棚,计划10月26日前完成生产线整体搬迁。工作组于24日9时30分现场核实整改情况,李知国五金建材店正有序搬迁生产线,店面外无占道经营情况。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专案工作组到李知国五金建材店周边回访居民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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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

文博苑10栋1楼

该住户占用小区绿化带违章搭建种植果树、养殖鹅和兔,遍地都是粪便,味道很臭,把一楼外的公共用地圈起占为己用。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住户占用小区绿化带违章搭建种植果树、养殖鹅和兔,遍地都是粪便,味道很臭,把一楼外的公共用地圈起占为己用”问题。(本轮次第SD20LD1021ZY16号、第SD20LD1021ZY17号问题重复,合并办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文博园10栋1单元1楼为小区外营业用房,信访人举报的1楼实为2楼。被投诉对象业主姓名陈XX,女,无业,占用小区绿化带搭建简易篷,内堆放有杂物及4个宠物笼,其中一个宠物笼内有2只鸡。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为打造良好生活环境,我区持续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深入居民小区,打通市民生活需求最后一公里。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院坝会、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方式,加强对《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二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整治,联合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等,加强自治共建共享,劝阻整治业主饲养家禽家畜等行为。三是对各类信访举报及时处置,责令限期整改或清除,维护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三)现场调查情况

收到该信访举报件后,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责任领导张书毅副主任率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被投诉业主占用小区绿化带搭建简易篷,内堆放有杂物及4个宠物笼,其中一个宠物笼内有2只鸡,陈XX称小鸡为其正在就学的孩子所养。

关于“该住户占用小区绿化带违章搭建种植果树、养殖鹅和兔,遍地都是粪便,味道很臭,把一楼外的公共用地圈起占为己用”问题

责任领导: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书毅

责任单位: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责 任 人:雁江镇人民政府镇长罗伟员、临空经济区建设局局长彭兴、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三级主办许春雷

2023年10月22日上午,临空经济区雁江镇及建设局、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联合文博园物业到现场查看,要求业主陈XX立即处置其饲养的2只鸡,并拆除占用绿地违法建设。10月23日,临空经济区雁江镇及白山社区、建设局、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现场查看整改情况,业主陈XX已经拆除占用绿地违法建设,并将鸡宰杀处置,相关粪便已清理干净。信访人举报问题整改完成,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2023年10月23日,工作组走访群众10名,群众对本次“该住户占用小区绿化带违章搭建种植果树、养殖鹅和兔,遍地都是粪便,味道很臭,把一楼外的公共用地圈起占为己用”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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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

文博苑10栋1楼

该住户占用小区绿化带违章搭建种植果树、养殖鹅和兔,遍地都是粪便,味道很臭,把一楼外的公共用地圈起占为己用。

该投诉件与本批次第SD20LD1021ZY16号投诉案件内容相同,属于重复投诉类,合并办理,调查处理情况详见第SD20LD1021ZY16号。

 

 

18

SD20LD1021ZY18

安岳县

双龙街乡锣鼓村11组

村民丁建开设塑料加工厂,生产时噪音很大,味道臭,将污水排放河内,影响环境。

问题与批SD20LD1020ZY23号重复反映内容相同已进行了办理,具体详见第批SD20LD1020ZY23号办理情况。

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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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

天池街道红星社区戈池大道1巷46号4栋1单元

该处门市业主后面绿化带养殖家禽,到处都是粪便,时间已持续一年,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乐至县天池街道红星社区戈地大道1巷46号4栋1单元,该处门市业主后面绿化带养殖家禽,到处都是粪便,时间已持续一年,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下午,县委副书记潘超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乐至县天池街道红星社区郭祠大道(即信访群众称“戈地大道”)1巷46号4栋1单元业主郭某某,现年70余岁,与其配偶共同生活,其3个子女均在外地务工。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月以来,南塔街道红星社区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业主郭某某养殖了大量鸡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红星社区有关负责人要求业主郭某某定期清理家禽粪便、适当减少饲养数量,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业主承诺积极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该问题属实。业主郭某某在部分绿化带内养殖了2只鸭、3只鸡,且粪便清理不及时散发臭味,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领导: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舒勇

责任单位: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云志、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主任杨达宁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2日下午,工作专班与业主郭某某进行了沟通,业主郭某某同意立即处理散养的鸡鸭。2023年10月24日上午,工作专班到红星社区进行核查,业主郭某某已将鸡鸭圈养,并承诺11月2日前通过宰杀等方式处理完毕,周边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上午,工作专班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9名,7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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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

工业园金龙机械厂

该厂外有臭水坑,堆放有很多生活垃圾,味道非常臭,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工业园金龙机械厂,该厂外有臭水坑,堆放有很多生活垃圾,味道非常臭,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成立工作专班,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现工业园金龙机械厂属四川蓝林永来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通过法院拍卖购得原金龙机械厂房屋和地产,法定代表人:方某某。目前该厂区租赁企业有成都昊巨科技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安岳县申华仓储服务部、安岳县顺源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部、安岳县繁权废品再生加工厂。该厂区共有40余人,生活垃圾由各公司自行清运至垃圾转运点。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经开区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对安岳县经开区各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冲洗降尘,加强对各厂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及巡查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

(三)现场调查情况

10月22日下午,经工作专班现场核实,周边道路干净整洁,无臭水坑,无垃圾堆放。厂区内空地上有垃圾堆放,有异味群众反映该问题属实。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友德、安岳经开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局局长王元均、安岳县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洪毅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现场核查时,要求四川蓝林永来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3日前完成垃圾堆放点清理工作,并对周围环境进行除臭处理,加强日常管理,严禁生活垃圾乱堆乱放,规范处置各类垃圾。10月24日现场复查,已完成整改。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工作专班到被投诉工业园金龙机械厂附近回访群众代表8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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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

小院镇农田村8组

该处养猪场的污水排放至河中,小院镇东方红水库两侧杂草未及时清理,小院镇场镇粪便污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均流入东方红水库。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小院镇农田村8组养猪场的污水排放至河中,小院镇东方红水库两侧杂草未及时清理,小院镇场镇粪便污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均流入东方红水库。”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23日,由雁江区人大副主任严莲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农田村养猪场。资阳盛泰旺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原资阳市百盛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农田生猪养殖场),法人伍某某,有10栋圈舍共3000平方米,设计存栏300头,年出栏1500头,于2018年1月投产。2023年3月猪场由于经营问题,猪场承租人付某某退租,自此猪场处于停养状态。猪场所产生的粪肥,由种植户刘某某用于农田村8组内的柑橘树施肥,并于2023年6月,将猪场沼液池所剩余的沼液和干粪,做粪肥用完。

2.东方红水库。水库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境内,水库集雨面积93.75平方公里,总库容426.59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的小(1)型河道型水库。

3.小院污水处理厂。小院镇污水处理厂位于白象村11社,占地面积2.25亩,投资约3056.14万,管网总长1.8千米,服务人口约5000人,采用MBBR一体化设备处理工艺,处理量900吨。2020年6月建成,2020年12月投入使用。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农田村养猪场。该场于2017年在雁江生态环境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1月投产,小院镇畜牧兽医站履行污染防治监管、指导和服务责任,实行月巡查制度。

2.东方红水库。为确保水库水面环境持续向好,2022年、2023年,雁江区水务局均委托鸿源水务公司(国有平台公司)对东方红水库水葫芦、水莲花等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截止目前,共打捞水面漂浮物50余吨。为改善水库水质、缓解水体富养化进程,2022年,鸿源水务公司投放鲢鳙19.4万尾、2023年投放8万尾,有效净化了水库水质。

3.小院污水处理厂。2021年开展污水管网加密项目,主管网约3.36km,二级支管及入户管总长17.7km。场镇总户数2176户,入户支管接户数2165户。污水处理厂由浙大水业公司负责日常运维管理,设专职管理员,该厂站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可以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运行情况,同时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监测机构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每月定期对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2023年1-9月,污水出水水质监测数据均达标。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该处养猪场的污水排放至河中”问题:经实地调查核实,场区附近未发现污水排放的痕迹,沿河区域未发现排污口或暗管。走访猪场周边农户,反映该猪场春节后已停止养猪。猪场前期的粪污都是经过沼气池发酵,无害化处理后经管网提灌至山间储液池用于浇灌果树。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小院镇东方红水库两侧杂草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经实地调查,东方红水库小院上桥至垃圾中转站一段,河岸芭茅杂草茂盛,因不属于水库清理范围,未及时清理,部分段面杂草延伸至河堤公路。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3.关于“小院镇场镇粪便污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均流入东方红水库”的问题。经实地调查,东方红水库小院场镇段,沿途均铺设了污水管网,沿途各入河口未见污水直排入河,场镇生活污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东方红水库。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关于“该处养猪场的污水排放至河中”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大副主任  严莲

责任单位:小院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院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中国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小院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开展日常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二)关于“小院镇东方红水库两侧杂草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大副主任  严莲

责任单位:小院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院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中国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已组织人员对东方红水库两侧杂草进行清理,经过处理,东方红水库两侧已规范,回访群众均表示满意。小院镇将积极听取群众述求,强化日常监管排查。

(三)关于“小院镇场镇粪便污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均流入东方红水库”的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人大副主任  严莲

责任单位:小院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小院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中国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小院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开展摸排,进一步完善管网加密,应接尽接。强化日常监管排查,及时排查处置管网及污水井破损渗漏问题。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原则,监督排查小院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区住建局报告。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2-23日,工作专班再次前往农田村养猪场及东方红水库,分别对附近群众进行了处理意见告知和回访,群众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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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

丰裕镇护耳村3组

该处瑞欣沥青厂,沥青味非常臭,导致村民身体不适呕吐。生产噪音特别大,村民晚上无法休息,扬尘很大,排出的污水到农田,导致无法耕种。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处瑞欣沥青厂,沥青味非常臭,导致村民身体不适呕吐、生产噪音特别大,村民晚上无法休息、扬尘很大,排出的污水到农田,导致无法耕种”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23日,由雁江区委副书记、丰裕镇党委书记李建英同志(因公出差)委托丰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程斯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点位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资阳瑞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投资1.4亿元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护耳村建设“环保节能新型路面材料推广应用基地项目”,该项目已于2022年1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文件号:资环审批雁〔2022〕5号;2022年3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号:91512002MA62X6YN09001Q,于2022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监测,12月通过环保验收。该项目建有2套封闭式集装箱沥青混凝土拌合楼、1条原生矿石加工生产线、1条RAP再生料制作生产线及1栋储料仓及其它生产配套设备设施。其中主要生产线采用封闭式集装箱拌合楼和全封闭的生产线和料仓投入生产。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针对资阳瑞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际情况,丰裕镇人民政府会同区经信局、雁江生态环境局,加强了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于2023年3月份,停产原生矿石生产线,减少噪声源和震动源。同时,督促企业优化生产中祛除沥青烟气工艺,保证生产废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排放标准。雁江生态环境局对瑞欣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8月分别监测夜间噪音1次,无组织废气2次,指导公司科学管理危险废物。区经信局按照行业要求,对瑞欣公司环保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丰裕镇人民政府将瑞欣公司纳入环保网格化管理中,加强巡查监督,确保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督促瑞欣公司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定期进行环境检测,2023年共对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检测4次,综合检测1次,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所涉及的排放指标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

(三)现场调查情况

1.资阳瑞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活区位于原护耳村小学,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进入沼液池进行沉降处理,与群众签订了生活废水委托处理协议,沼液由群众自发抽取灌溉果树。生产区内无污水排出,查看企业周边,未发现有污水排放到农田情况(项目生产工艺无需用水)。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资阳瑞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原生矿石生产线已停产,目前噪音监测相关数据,符合规范。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3.调查走访企业周边,未发现有扬尘覆盖农作物及建筑物。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4.通过调查企业和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到企业在生产出料时有气味。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丰裕镇护耳村3组瑞欣沥青厂,沥青味非常臭,导致村民身体不适呕吐、生产噪音特别大,村民晚上无法休息、扬尘很大,排出的污水到农田,导致无法耕种”问题。

责任领导:雁江区委副书记、丰裕镇党委书记  李建英

责任单位:丰裕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丰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程斯

(一)关于“沥青味非常臭,导致村民身体不适呕吐”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督促瑞欣公司加强货运车辆管理。沥青砼运输车辆在装料完毕后,必须在接料车间完成车厢的覆盖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减少生产烟尘的无组织排放可能,还将同步延长车辆在装料车间的停留时间(以保证货箱完全达到覆盖标准)。此期间,可利用该车间内的负压抽取烟气工艺技术,尽量抽取和收集因车辆移动导致空气对流而形成的逸散的废气。

(二)关于“生产噪音特别大,村民晚上无法休息”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督促瑞欣公司加强货运车辆和厂车的管理。车辆保持低速行驶,并严禁在厂区里进行车辆的修理、货箱的清理等可能产生短暂强噪声的声源;所有因机械设备移动可能产生噪音的附属设备设施,加装塑胶减震装置,减少撞击声源;后期在瑞欣公司生产时再次组织噪声检测。

(三)关于“扬尘很大”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督促瑞欣公司对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经清洗方可出厂,生产期间各处喷淋设备设施保障正常运行,杜绝粉尘从厂房外溢,洒水车定时对厂区道路进行降尘操作。

(四)关于“排出的污水到农田,导致无法耕种”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污水排放:督促瑞欣公司继续做好生活污水处理,确保所有生活污水通过管网进入沼液池中。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3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回访群众代表4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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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

丰裕镇护耳村3组

该处瑞欣沥青厂,沥青味非常臭,导致村民身体不适呕吐,生产噪音特别大,村民晚上无法休息,扬尘很大。

该投诉件与本批次第SD20LD1021ZY22号投诉案件内容相同,属于重复投诉类,合并办理,调查处理情况详见第SD20LD1021ZY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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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

明都锦城1栋1单元负一楼

该小区开设麻将馆,经常通宵营业,噪音非常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已向社区、派出所反映无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乐至县明都锦城1栋1单元负一楼,该小区开设麻将馆,经常通宵营业,噪音非常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已向社区、派出所反映无果”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2日,县委副书记潘超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明都锦城1幢1单元负1楼有两家麻将馆,其中一家麻将馆的招牌为“兔喜生活超市”,注册名称为“乐至县明都便民超市”,经营场所乐至县明都锦城1幢1单元负1楼1号,经营范围烟草制品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营业面积约80m2(7张麻将桌),统一社会信任代码92512022MA638N2H9G,注册日期2014年10月28日;食品经营证编号JY15120220020037,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经营者李某某。另一家麻将馆位于负1楼6号,没有制作店招店牌,也没有办理相关证照,营业面积约60m2(6张麻将桌),经营者张某某。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天池街道北郊社区、辖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明都锦城小区麻将馆噪音扰民。明都锦城小区物业公司、天池街道北郊社区、辖区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多次对两户麻将馆业主进行了劝导,要求两户业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不得影响周边群众休息,两户麻将馆业主承诺积极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0月22日、23日,工作专班到两户麻将馆现场踏勘,未发现明显噪音。据周边群众反映,两户麻将馆均有夜间经营行为,个别群众出入麻将馆,以及打牌娱乐过程中的声音较大,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责任领导:乐至县委副书记潘超

责任单位: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云志、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主任杨达宁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2日下午,工作专班对两户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了城市管理、噪音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其经营过程中务必关好玻璃门窗,适当缩短营业时间,发现大声喧哗的顾客要立即进行劝导、制止,并督促,对于位于1幢1单元负1楼1号的麻将馆,要求其业主尽快补办相关营业手续。两户业主承诺,将尽快补齐营业手续,将麻将馆经营时间调整为14时30分至18时。

下一步,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工作专班责成明都锦城物业公司,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噪音扰民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上午,工作专班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9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市民服务热线:12345(本地拨打)、028-26111041(外地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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