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统一用户登录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支持IPV6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息公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第八批(一)(2023年10月29日)

时间:2023-10-29   浏览量:12648   来源:市信访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第八批2023年10月29日)

序号

信访件

编号

所属

县市区

详细

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1

SD20LD1024ZY01

乐至县

通达路

番茄树中餐店厨房油烟直接排放,油烟呛人,影响生活环境。向12345、乐至城管、乐至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尽快处理。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乐至县通达路番茄树中餐馆油烟直接排放,油烟呛人,影响生活环境。向12345、乐至城管、乐至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尽快处理”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县委副书记潘超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番茄树”招牌为“蕃茄述”,注册名称为“乐至县蕃茄述餐饮店”,经营场所为乐至县南塔街道(原天池镇)通达路108-112号,经营范围正餐服务,营业面积约160m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2MA660MKX04,注册日期2020年11月19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码JY25120220053349,登记时间2021年1月5日,经营者彭某某。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5月,该餐饮店曾因油烟净化问题被群众投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业主坚持使用油烟净化器,并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督促其定期清洗维护,直至此次投诉期间未发生举报投诉。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该问题属实。10月25日12时30分,工作专班到通达路蕃茄述餐饮店实地踏勘。该门市经营餐饮服务业多年,此前招牌为“火哥哥火锅”,被投诉的蕃茄述店于2020年11月更名并对外营业,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向外排放,现场未发现明显油烟,但油烟异味较大,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潘超

责任单位: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塔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云志、南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宋权峰。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工作专班对该餐饮店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宣传了城市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责令其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对排烟设施进行维护。该业主承诺立即整改,进一步完善排烟管道,力争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2023年10月26日,该业主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店内油烟异味明显减轻。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落实专人负责,督促该餐饮店加强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和排烟管道维护。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工作专班到蕃茄述餐饮店周边回访群众代表9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

SD20LD1024ZY02

雁江区

小院镇白象村11组

资阳到小院镇道路旁十多个店铺产生的粪便直接排放到店铺后面投诉人的农田里。农民街、学校街这两条街的垃圾和污水也通过涵洞直接排放到该处,长达26年,导致农田无法耕种。2021年至2023年10月政府项目承包商不打招呼不协商强制在农田修建水沟和排污管,导致农田无法复耕。希望省督察小组到现场调查核实解决问题。

该投诉件与第二批SD20LD1018ZY13号投诉案件内容相同,前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二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SD20LD1018ZY13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653

 

 

3

SD20LD1024ZY03

安岳县

鸳大镇大佛村3组李家沟水库

李家沟水库水质浑浊,有钓鱼的人员将垃圾扔入水库,导致水体被污染。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鸳大镇大佛村3组李家沟水库,李家沟水库水质浑浊,有钓鱼的人员将垃圾扔入水库,导致水体被污染”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由安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忠富组织安岳鸳大人民政府、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水务局进行专题研究,会后会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李家沟水库位于安岳县鸳大镇大佛村6组原大佛村3组,距安岳县城16Km,总库容33.5万m3,集雨面积0.52平方公里,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综合利用功能的小(2)型水库。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由李家沟水库管理员陈文伙负责开展常态化巡库,按照上级要求,非汛期每月巡查两次、汛期每周巡查两次,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期对该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工程设施安全、库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检查记录。

(三)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调查发现,李家沟水库水质浑浊,有钓鱼的人员将垃圾扔入水库,垃圾主要有鱼料包装塑料袋、方便食品包装袋以及部分烂树枝、杂草等,水面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垃圾主要分布在水库大坝和溢洪道附近,从而导致视角上发现水面浑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安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忠富

责任单位: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安岳县水务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

人: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镇长郭世伟、安岳县水务局局长杨久红、资阳市安岳生态环环境局局长杨沁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要求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李家沟水库管理站一是2023年10月25日前对李家沟水质进行采样送检;二是于2023年10月26日前,李家沟水库管理站组织人力对水库垃圾及漂浮物进行打捞,设置严禁垂钓等警示牌;三是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联合安岳县公安局鸳大镇派出所对水库加强巡查,长期坚持。

2023年10月26日,经复核,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安岳县将加强水库周边加强日常的巡查,发现垂钓的人员及时劝导和制止,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和维稳工作,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杜绝垂钓行为造成水面漂浮物污染现象。

2023年10月26日,工作专班到大佛村回访群众4人,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4

SD20LD1024ZY04

安岳县

岳阳镇九韶社区九社安置房

小区外充电桩工作、充电车辆倒车刹车、充电人员说话等噪音都非常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目前充电桩是关闭状态,希望部门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该投诉件与第1批SD20LD1017ZY26号、第3批SD20LD1019ZY06号投诉案件内容相同,前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一批SD20LD1017ZY26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615

 

2023年10月20日—26日,工作专班多次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2023年10月20日,工作专班到现场跟踪督导整改,并对周围群众进行回访。10月22日,经营单位采取措施降音处理完成。10月23日10:00、23:50左右,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监测站再次对整改完成后的充电设备进行噪音检测,监测数据分别为49分贝、43分贝。2023年10月25日、26日,工作专班继续到现场跟踪掌握整改情况,对周边群众开展回访。

 

 

5

SD20LD1024ZY05

安岳县

朝阳镇虹桥村2组

朝阳镇成安渝高速路停车区卫生间污水排放至生活水井里,影响村民生活用水。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朝阳镇虹桥村2组,朝阳镇成安渝高速路停车区卫生间污水排放至生活水井里,影响村民生活用水”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调查核实,朝阳停车区接入朝阳污水处理站的污水管网:渝蓉高速朝阳收费站、停车区污水排放改造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调节池3座;厂区新建HDPE管DN315污水管网90m;新建污水收集管网3.05km,其中HDPE管DN75长度1.49km,HDPE管DN110长度1.565km,目前所涉管网无破损、无渗漏等现象。2023年10月25日,由安岳县政府副县长郑勇组织安岳县交通运输局、资阳市安岳环境局、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朝阳镇人民政府、朝阳镇毛店社区到成安渝高速路朝阳停车区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成安渝高速路朝阳镇停车区位于渝蓉高速K134.856km处,位于朝阳镇毛店社区1组,即合村并组之前的虹桥村2组范围内朝阳停车区2015年12月26日建成,2016年5月20日初始运营,经营管理单位为浙江祥云中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模式为承包经营。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安交﹝2020﹞169号文件报政府批示精神,安岳县将朝阳停车区排污管网纳入整治,停车区污水排放并入朝阳镇污水处理厂。2021年6月18日,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与四川铭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2021年12月7日完工并投入使用。2023年3月3日因暴雨导致接入污水收集池管道破裂,污水流入朝阳停车区附近4户居民水井,该问题发现后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施工单位维修,于2023年3月5日维修完成恢复了排污管道。

(三)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调查核实,2023年3月排污管理恢复至今,未再次发生污水进入生活水井问题。2023年3月朝阳停车区排污管道破裂后,有部分污水渗入当地村民水井,影响村民生活用水。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与每户村民分别签订补偿协议,但补偿资金至今未兑付。当地村民因补偿资金兑付问题对原处理工作有意见,普遍希望能够尽快兑付补偿资金。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朝阳镇虹桥村2组,朝阳镇成安渝高速路停车区卫生间污水排放至生活水井里,影响村民生活用水”问题。

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勇

责任单位:安岳县交通运输局

人:安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安从敏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组于10月25日要求施工单位四川铭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是做好与村民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理解;二是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欠付补偿金兑付到位。

下一步,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将会同施工单位加强排污管网巡查和管护,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3年10月26日,工作组到成安渝高速路朝阳镇停车区周边回访群众4人,受访群众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6

SD20LD1024ZY06

雁江区

摩根时代3栋

大味美蛙渔头店铺直接将厨房的油烟排放至小区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3栋1单元门口垃圾桶,被其他商家倒入垃圾,导致地面油污重、味道大,希望取消该处垃圾桶。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大味美蛙渔头店铺直接将厨房的油烟排放至小区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3栋1单元门口垃圾桶,被其他商家倒入垃圾,导致地面油污重、味道大,希望取消该处垃圾桶。”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26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林远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资阳市雁江区大味火锅店注册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经营场所为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121号摩根时代3栋3(F)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92512002MA6BETNWA1M;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

(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被投诉对象因油烟排放问题被该栋住户多次投诉,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行政指导整改,要求其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大味火锅店于2023年9月8日对油烟净化器进行了清洗。2023年10月18日执法人员向其送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10月25日前完成“拆除排气扇、更换油烟管道、检查油烟净化器运行情况”等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大味美蛙渔头店铺直接将厨房的油烟排放至小区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大味美蛙鱼头火锅店经营面积约为300㎡。该店安装了1套油烟净化设备,设备清洗由第三方和自己清洗为主,最近清洗日期为2023年9月8日。该店后厨作业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后厨墙壁窗户的2个排气扇排出,产生的油烟对楼上居民有一定的影响,10月25日,工作专班现场检查时,该店新增了油烟收集器。

关于“3栋1单元门口垃圾桶,被其他商家倒入垃圾,导致地面油污重、味道大,希望取消该处垃圾桶”问题。

经工作专班实地调查,该处属于小区内部自治管理区域,该垃圾分类箱是今年新安装的垃圾分类箱体,放置位置由物业和业主共同确定,主要用于收集该栋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但由于该处商住混合,部分商户环保意识差及出于投放方便的角度,将厨余垃圾倒入该垃圾分类箱。

(一)关于“大味美蛙渔头店铺直接将厨房的油烟排放至小区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唐显国

责任单位: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人:向恒东 资阳市城管支队资溪大队大队长

2023年10月25日,市城管支队支队长林远志带队到现场部署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SD20LD1024ZY06号投诉案件的处置整改工作。

10月25日,执法人员到大味美蛙渔头店要求其按照10月18日发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完成整改工作。

10月25日下午,执法人员现场监督该店将后厨墙壁上的排气扇拆除,并将开设的窗户封闭。同时现场监督该店清洗新增了淋油平台上的油烟收集器,并将新设管道接入油烟净化器。

10月26日,该店联系了第三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全面清洗。

(二)关于“3栋1单元门口垃圾桶,被其他商家倒入垃圾,导致地面油污重、味道大,希望取消该处垃圾桶”问题

10月25日,市环卫服务中心已安排环卫工人冲洗该垃圾箱及其周边地面。该区域为小区内部区域,该垃圾箱放置位置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确定。工作人员现场协调川能公司每天保障三次上门收集该处商家垃圾次数(上午10:00—10:30,下午不定时,晚上19:30—20:30),由物业公司负责通知所有商家圾收集时间和方式确保收集到位,同时督促商家的垃圾不再倒入该处居民生活垃圾箱。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持续做好大味火锅店油烟检查工作,并加强对周边商户的环保意识宣传,督促其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点周边小区走访群众代表6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7

SD20LD1024ZY07

乐至县

双河场乡瓦灰寺村3组

村民李长发在本村非法开采矿山,破坏树木和耕地。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双河场乡瓦灰寺村3组村民李某某在本村非法开采矿山,破坏树木和耕地”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敏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李某某(发),男,66岁,乐至县双河场乡双河社区5组(原瓦灰寺村3组)人,现在家务农。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4月,李某某未经批准在双河场乡双河社区5组破坏土地,开采石材,涉及面积约1.74亩(耕地约1.74亩)。2023年9月,双河场乡政府向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该违法行为,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乐自然资责停〔2023〕5号),督促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违法状态。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23年10月25日下午,乐至县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核实,李某某未经批准破坏双河场乡双河社区5组(自家承包地)土地开采石材,涉及面积约1.74亩(耕地约1.74亩),无林地,涉嫌破坏耕地、非法开采石材。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敏

责任单位: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河场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龙、双河场乡人民政府乡长伍小军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李某某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乐自然资案改〔2023〕9号),责令其在30天内通过拆除复耕方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对其涉嫌非法开采石材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乐至县已对违法场所的电力设备和机械设备进行拆除搬离,完成去功能化。  

下一步,乐至县将加快案件查办进度,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力度,督促业主立行立改,消除违法状态。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村组回访群众代表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经调查核实、综合研判,截止目前,未发现相关部门或个人违规违纪、不履职尽责的行为,不存在追责问责。

 

8

SD20LD1024ZY08

安岳县

来凤乡东光村2组

该处养猪场粪便、污水渗透到村民生活井水里,希望尽快处理并安装自来水管。

本投诉件与第六批次SD20LD1022ZY07号诉求内容相同前期已进行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六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SD20LD1022ZY07号调查处理情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803

2023年10月25日,专案工作组再次到被投诉单位周边东光村2组回访群众,4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9

SD20LD1024ZY09

安岳县

双龙街乡锣鼓村11组

村民丁建开设塑料加工厂,生产时噪音很大,味道臭,将污水排放河内,影响环境。中央巡视组将该厂取缔,但当地政府包庇,希望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

本投诉件与第4批SD20LD1020ZY23号诉求内容相同,前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4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SD20LD1020ZY23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733

2023年10月25日,工作专班再次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工作专班就信访人所投诉的问题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走访了周边13户居民,均反映丁某塑料加工厂已于2018年停产,且自停产后未再次生产,不存在所反映的噪音、臭味、污水排放入河等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综合研判,截止目前,未发现相关部门或个人违规违纪、不履职尽责的行为,不存在追责问责。

 

10

SD20LD1024ZY10

安岳县

兴安路152号

该处小区院坝是泥泞路,环境卫生很差。

该投诉件与第七批SD20LD1023ZY13号诉求内容相同前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七批调查处理公示表SD20LD1023ZY13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806        

 

 

11

SD20LD1024ZY11

安岳县

通贤镇金刚村

安岳县到遂宁沿线的道路旁开设有3家碎石厂,生产时粉尘很大,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安岳县到遂宁沿线的道路旁开设有3家碎石厂,生产时粉尘很大,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 年10月26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组织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通贤镇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并成立工作专班,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该三家碎石厂均位于通贤镇金刚村4组,土地性质为租赁。

顺广建材有限公司(原广宇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1MA66HP784D,2019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安环审批〔2019〕54号),2020年6月通过环评验收,其产品主要用于农村自建房及乐资铜高速TJ2标段,法定代表人:李宁,电话15928566680。

安岳县聚天建材经营部,2022年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MAC2FP4490,未取得环评批复,其产品主要用于卧佛路和水务项目(如堤坝),法定代表人:左富文,电话18048887666。

四川蜀胜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1MA66DWN78G,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安环审批〔2020〕24号),法定代表人:姚远,联系人陈千俊,电话15208444474。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10月30日,印发《安岳县混凝土搅拌站(点)、碎石场及沙石堆料市场乱象暨环保问题整治方案》;草拟《安岳县2023年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站(点)、碎石市场乱象暨环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不定期对搅拌站开展环保检查。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顺广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料仓封闭材料局部损坏未修复,喷淋设备故障,开启不畅,原材料未按要求进行覆盖,料仓外场地材料散落,场地有积灰的问题;安岳县聚天建材经营部存在原材料未按要求进行覆盖,喷淋设备损坏未修复,料仓封闭材料损坏未修复的问题;四川蜀胜建材有限公司租赁土地性质为耕地,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责令该公司停产,现场存在场内原材料未按要求进行覆盖的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通贤镇人民政府

人: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波、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沁、安岳县通贤镇人民政府镇长彭泽明。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现场核查时,一是要求顺广建材有限公司和安岳县聚天建材经营部立即恢复损坏的料仓维护结构,达到密闭要求;二是要求顺广建材有限公司调试、恢复有故障的喷淋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后方可进行生产;三是要求顺广建材有限公司和安岳县聚天建材经营部对进出车辆密闭覆盖,并严格落实冲洗措施,确保不带泥上路;四是要求三家企业落实专人对厂区内进行清扫,立即对原材料未按要求覆盖的全部进行覆盖,保持厂区清洁卫生;五是要求三家企业非道路式移动机械必须到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进行登记。

2023年10月27日,经工作专班现场复核,四川蜀胜建材有限公司因土地政策已停产一个月,顺广建材有限公司和安岳县聚天建材经营部现已停产整改。顺广建材有限公司和安岳县聚天建材经营部已联系维修班组,筹备对损坏的料仓围护结构和喷淋设施进行维修。三家企业已落实专人负责厂区清洁,按要求对原材料进行覆盖。

下一步,工作专班责成安岳县通贤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三家企业的日常巡查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

2023年10月26日,工作专班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回访群众5名,受访者对调查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12

SD20LD1024ZY12

雁江区

伍隍镇滚子街15、17、19号

三间门市的污水向门市后面土地里排放,时间长达20年,在门市后私自建房喂养猪,粪便很臭,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伍隍镇滚子街15、17、19号三间门市的污水向门市后面土地里排放,时间长达20年,在门市后私自建房喂养猪,粪便很臭,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由雁江区委副书记高亮组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伍隍镇滚子街15、17、19号三间门市位于滚子街中段,分别从事炸鸡、烧烤、干洗店和茶馆经营活动。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伍隍场镇是老场镇,地形复杂,人口密集,生活污水产生量大。为解决此问题,伍隍镇在上级支持帮助下,积极推动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20年6月,伍隍镇场镇2座污水处理厂(瓢山村1社500吨、江西村12社700吨)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伍隍镇滚子街15、17、19号三间门市的污水向门市后面土地里排放”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伍隍镇滚子街15、17、19号三间门市后污水管网存在破损情况,商住户的生活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排入水沟,散流进土地。

2.关于“在门市后私自建房喂养猪,粪便很臭”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走访调查,滚子街15、17、19号三间门市及周边商住户均不存在私建房屋喂猪的情况。

(一)关于“伍隍镇滚子街15、17、19号三间门市的污水向门市后面土地里排放”问题

责任领导:高亮雁江区委副书记

责任单位:伍隍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明伍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伍隍镇场镇污水处理厂运维公司浙大水业,对该处破损管网进行修复。伍隍镇场镇社区组织该3家商户将本户的生活污水接入管网前端沉淀池。10月26日,已完成整改,该处的生活污水已全部接入管网中。

(二)关于“在门市后私自建房喂养猪,粪便很臭”问题

责任领导:高亮雁江区委副书记

责任单位:伍隍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明伍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伍隍镇将继续加强排查监管,坚决杜绝私建乱排现象。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伍隍场镇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群众代表6人,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13

SD20LD1024ZY13

雁江区

公园路367号至471号

23日反映公园路行道树问题,园林工作人员致电告知不在其管理范围内,需要三贤祠社区管理。群众信息被工作人员知晓,要求保密,希望及时处理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公园路367号至471号该处道路两旁行道树被挖走后,一直未种植,车辆行驶时有泥浆,影响道路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下午,由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公园路(宝莲广场至三贤祠街道办事处段)长653米、宽22米,属资阳市世纪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竣工。道路竣工后建设单位委托资阳市恒诚物业公司代管该道路市政等相关设施。资阳市恒诚物业公司在道路两侧施划了停车位并收费,收取的费用用于该段道路及宝莲广场的维护。2022年,根据市政府停车场整治有关工作安排,取消了该路段半侧停车泊位,剩余停车位交由市城投停车公司负责管理,并由资阳市恒诚物业公司与原市市政管理处达成一致,由原市政管理处负责该段道路市政设施的维护,但未包括绿化部分。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4月,因该处红叶李病虫害严重,原市园林管理处对该处红叶李进行修剪并施药防治,对缺株树池黄土裸露补植了吉祥草,同时对道路另一侧27株小叶榕进行了修剪。同年10月,因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苗圃有多余3株红叶李,故对该处死亡红叶李进行了补植。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了解,资阳市世纪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近几年无业务也无管理人员,而资阳市恒诚物业公司因资金、人力有限,未对该道路绿化进行维护、管理。目前,该段道路现有红叶李18株、小叶榕27株,主要存在树木病虫害、缺株15株(红叶李14株、小叶榕1株)、树池黄土裸露等问题。

 

 

关于“公园路367号至471号该处道路两旁行道树被挖走后,一直未种植,车辆行驶时有泥浆,影响道路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朱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秦波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1.2023年10月25日下午,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资阳市世纪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该路段行道树进行补植,但该公司虽存续已无力管理。鉴于公园路(宝莲广场至三贤祠街道办事处段)已成为连接老城区与临空经济区的主要道路之一,且已作为市政道路使用了10余年。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拟由资阳市世纪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由资阳市世纪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现状移交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管护并按相关程序完成移交工作;由市公用事业中心提出整改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对公园路行道树缺株的补植和树池黄土裸露整治工作。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加强公园路保洁力度,及时清除道路泥土,保证道路清洁卫生。

3.回访情况。2023年10月26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中心相关人员到公园路回访附近5名群众代表,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14

SD20LD1024ZY14

雁江区

康乐北路

四川乐嘉药业有限公司将药渣垃圾堆放在靠近康乐中路的围墙边,味道很臭,向社区反映无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四川乐嘉药业有限公司将药渣垃圾堆放在靠近康乐中路的围墙边,味道很臭,向社区反映无果”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四川乐嘉药业有限公司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68号,占地面积121亩,主要生产中成药片剂、颗粒剂、糖浆剂、酊剂,年成品重量197吨。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四川乐嘉药业有限公司原名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5日,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更名注册为四川乐嘉药业有限公司。2003年11月13日取得“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GMP异地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资市环发〔2003〕154号),2007年9月24日完成“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GMP异地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保竣工批复(资环建函〔2007〕197号)。高新区科技经济局落实一厂一人服务机制,服务专员对包联企业开展走访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环保、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每季度开展随机督导。2023年以来,共对该企业开展了走访服务3次,其中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指导服务1次。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工作专班对四川乐嘉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在厂区内靠近康乐中路的围墙边堆放有药渣,现场未闻到臭味。经查阅企业环评及环保验收资料,该企业产生的药渣是在中药提炼环节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可用于土壤堆肥。经现场向企业工作人员询问和调阅企业资料,该企业于2019年8月19日与资阳市绿能农业科技公司签订了《药渣处理协议》,于2021年9月9日与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服务协议》,建立了处理运输台账,台账显示2023年8月已外运部分药渣进行处理。调查结论,群众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四川乐嘉药业有限公司将药渣垃圾堆放在靠近康乐中路的围墙边,味道很臭,向社区反映无果”问题

责任领导: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杰

责任单位: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经济局

责任人: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经济局局长寇含锦

(一)行政处罚情况

无行政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对象整改情况

工作专班在现场检查中要求四川乐嘉药业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合规存放和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药渣。一是要求企业于2023年10月28日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腾退或者新建一间房作为药渣暂存间;二是2023年10月28日前,将堆放在厂区内靠近康乐中路的围墙的药渣进行外运处理;三是建立药渣进出库台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下一步,高新区科技经济局将持续督导该企业完成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相关职能部门也将继续加强企业监督管理与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2023年10月25日,工作专班到被投诉对象周边小区、村社回访群众代表4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15

SD20LD1024ZY15

安岳县

岳阳镇学沟湾路

该处有4个24小时洗车场,噪音很大,向12345反映未解决问题,希望晚上停止营业。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岳阳镇学沟湾路该处有4个24小时洗车场,噪音很大,向12345反映未解决问题,希望晚上停止营业”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组织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进行专题研究,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安岳县九九洗车行位于安岳县岳城街道紫竹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MA7HM8UP2A,经营范围:洗车服务,经营者:康某,居民身份号码:511023******0024,身份证地址:安岳县岳阳镇学沟湾路249号2庄4单元402号。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安岳县九九洗车行于2022年2月11日登记注册《营业执照》。该洗车行从事24小时自助洗车服务,设备运行及车辆进出声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引发居民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了投诉。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到现场处理,对经营者进行噪声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要求经营者整改:一是规范经营时间,洗车作业时间调整为每日6时-23时;二是在自助洗车设备加装减震处理器,减少设备运行声音传播对居民造成影响。安岳县九九洗车行配合完成整改,一是洗车作业时间调整为每日6时-23时,并在门店张贴相应告示,按时关闭洗车设备;每年中考期间洗车作业时间调整为每日8时-19时。二是在自助洗车设备加装了减震处理器,减少设备运行声音传播。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安岳县九九洗车行经营场所为安岳县岳城街道紫竹路72、74、76、78号4个门市,每日6时-23时从事洗车作业,洗车作业声音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

人: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友德,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主任代春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责成安岳县九九洗车行严格落实每日6时-20时的经营作业时段,其余时段不经营作业,并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安岳县九九洗车行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将洗车作业时间调整为6时-20时,工作专班10月25日晚20:00、21:50现场复核,安岳县九九洗车行已停止洗车服务,自助洗车机器关闭停售。下一步,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落实网格化精细管理,安排3-4名工作人员开展动态巡查,做好噪声管控工作。

2023年10月26日,工作专班到安岳县九九洗车行周边小区回访群众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16

SD20LD1024ZY16

雁江区

沱东新区蜀乡大道

摩托车和改装赛车飙车噪音很大,影响休息。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沱东新区蜀乡大道凌晨有大型摩托车比赛,噪音特别大”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由郑旭东同志率沱东中队民辅警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道路基本情况

被投诉地点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蜀乡大道,该路段距离较长有多个有红绿灯。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联合沟通联合市局科技部门对行飙车炸街”摩托车、汽车驶轨迹进行了专题研判;同时,对“飙车炸街”是否涉嫌寻衅滋事与雁江分局进行了沟通。二是科学配置勤务。组织警力加强滨江路、滨河东路一段、建设南路二段、蜀乡大道、碧满路、碧霞路等辖区飙车炸街易发生的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集中警力整治夜间20:00至次日02:00飙车炸街,以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确保无管控漏洞。三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锁定嫌疑车辆。组织专人系统分析前期飙车车辆轨迹、车辆类型,及时准确锁定驾驶人及车牌。10月28大队查处了涉嫌改装小型轿车A4L77P改装排气管摩托车川AG211L。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走访蜀乡大道中交锦亭小区伍、吴某未发现有大型摩托车比赛的情况发生。

关于“沱东新区蜀乡大道周围凌晨有大型摩托车比赛,噪音特别大问题

责任领导:左钊辉,副大队长;

责任单位: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责任人:丁晓寒,沱东中队中队长。

1.行政处罚情况。10月28,大队查扣涉嫌改型小型轿车、摩托车各1辆,现正在核对,暂未作出处罚

2.整改情况。大队民警已明确告知当事人,已改装的部分必恢复原样。

回访情况:2023年10月29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路段回访群众代表2名,近日未发现有“飙车炸街”行为发生,“飙车炸街”(无具体时间、具体路段)属于偶发性,表示如有“飙车炸街”将继续举报。

 

17

SD20LD1024ZY17

安岳县

贾岛路中迪国际社区1栋106

该小区地下室配电房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影响休息。部门强制居民签字。

本投诉件与第五批次第SD20LD1021ZY08号投诉案件,因案件内容类同,属于重复投诉类,前期办理情况具体详见第一批第 SD20LD1021ZY08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2023年10月25日--26日工作专班再次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该小区地下室配电房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影响休息”问题。

10月25日--26日,工作组到现场与投诉人继续进行沟通,并组织物业、业主一起座谈交流,曲氏英联华物业公司同意于10月26日出具配电室降噪方案,并于10月27日对配电室开展进一步的降噪工作,反映人现场表示满意。

2.关于“部门强制居民签字”问题。2023年10月24日,工作专班就处理和整改情况对反映人进行满意度回访调查,因沟通时间略长,导致反映人情绪烦躁,并无出现强制居民签字的行为,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一、处理情况

关于“该小区地下室配电房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影响休息。部门强制居民签字”的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

人: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李璟旭、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周勤胜、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沁、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主任代春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工作组现场协调,曲氏英联华物业公司同意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配电室降噪方案,并于10月27日对配电室开展进一步的降噪工作,做好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二是加强巡查,做好设施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为业主提供良好安全的居住环境。三是做好变压器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确保无安全问题。四是根据需要对变压器运行声音开展监测,为噪声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科学数据。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工作专班回访反映人,反映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18

SD20LD1024ZY18

雁江区

滨河路麻柳街

18日反映粪便排放问题,部门已到现场调查核实,截至24日问题未解决。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18日反映粪便排放问题,部门已到现场调查核实,截止24日问题未解决”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10月25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车苑A区由四川京龙房开司2001年负责开发建设的商住楼宇,于2002年9月交付使用,现有业主660户(其中:住宅600户,商业60户)。目前,由四川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查管理,对发现业主私自进行改管的行为及时发现、并进行劝阻,做好台账登记,并向相关执法部门和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报告,严格履行发现、制止和报告职责。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摸排,该小区涉及改管住宅、商铺业主共涉及53户。其中商家4户、住宅49户(5户改管后排化粪池、44户改管后排入排水沟、2户改厨后与空调管混排、2户改厨后与散水管混排)。群众反映的4户涉及改管商铺(其实际情况为2户商铺业主将厨房排污管改接进入了小区化粪池,另有未之阁、鱼娃自助两户将厨房管道改为通过小区排水沟直排进入市政管网),实为反映小区住宅业主改管将粪便通过排水沟直排。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18日反映粪便排放问题,部门已到现场调查核实,截止24日问题未解决”问题。

责任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朱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吴光平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责任人: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照明科负责人黄冬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物管科负责人孙鹏

1.行政处罚情况

无。

2.整改情况

针对“18日反映粪便排放问题,部门已到现场调查核实,截止24日问题未解决”问题。10月25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行政执法局、三贤祠街道办事处、滨河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一是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庚即对将排污管改管直排进入排水沟的业主开展思想教育和自行整改动员工作,引导业主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于11月底前完成自行整改,改管排入化粪池。对拒不配合的业主,移交行政执法部门或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起诉。二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企业对小区住宅、商铺业主私自改管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移交执法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同时积极配合小区自行整改业主,提供小区给排水图纸和做好改管指导。      三是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小区业主私自改管将污水、粪便直排进入市政管网行为进行查处。

2023年10月27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到被投诉小区回访群众代表3名,受访者对处理情况表示接受。

综上,对照文件的办件要求,该交办案件办结。

 

19

SD20LD1024ZY19

乐至县

回澜镇观音桥村7组

村民张家良私人承包耕地用于开设打石场,高价售卖,打石场污水排放至村民农田里,影响生活及耕种。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敏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67岁,回澜镇观音桥村7组人,现在家务农。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未接到该对象相关投诉举报。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乐至县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张某某利用地质灾害排危工作,变相违法开采石材,破坏土地,涉及面积1.86亩(园地1.86亩),未发现打石场污水流至附近村民农田情况。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敏

责任单位: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澜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龙、回澜镇人民政府镇长雷林兵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张某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乐自然资责停〔2023〕7号),责令其在30天内通过拆除复耕方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对其涉嫌非法开采石材进行详细调查。目前,张某某正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拆除搬离,计划10月28日前完成去功能化。

下一步,乐至县将加快调查进度,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力度,督促业主立行立改,消除违法状态。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村组回访群众代表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20

SD20LD1024ZY20

乐至县

童家镇南街

黄狗烧烤店油烟乱排放,烟雾很大,烧烤店客人噪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童家镇南街黄狗烧烤店油烟乱排放,烟雾很大,烧烤店客人噪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四川乐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易吉才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黄狗烧烤店位于乐至县童家镇南街48-50号,营业面积约60m2(2个门市),没有办理相关证照,主要从事夜间烧烤经营活动,经营者为黄某某。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以来,童家镇接到群众投诉1次,反映黄狗烧烤店油烟排放不规范,烧烤店客人噪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童家镇人民政府组织镇执法办、环保办和白果社区有关负责人,多次对烧烤店业主进行了劝导,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油烟排放和减少噪音,不得影响周边群众休息,业主承诺积极整改。

(三)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0月25日、26日,工作专班到黄狗烧烤店现场踏勘,该烧烤店烧烤炉老旧,炉体油污未清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在烤肉过程中积存油污燃烧的烟尘较大。据周边群众反映,该烧烤店经营时间基本为晚间18:00至24:00左右,个别食客在就餐过程中的声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责任领导:四川乐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易吉才

责任单位:童家镇人民政府、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童家镇党委书记王光勇、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云志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中午,工作专班对黄狗烧烤店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了城市管理、噪音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其淘汰老旧烧烤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营过程中客人全部进店就餐消费,适当缩短营业时间,发现大声喧哗的顾客要立即进行劝导、制止,并督促尽快补办相关营业手续。该店业主承诺,立即对老旧烧烤炉进行淘汰,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营过程中加强对顾客的劝导、制止,将缩短经营时间,烧烤店经营时间调整为18:00至23:00时,同时将尽快补齐营业手续。10月27日,经工作专班再次现场核查,该烧烤店购置了具有油烟净化功能的环保烧烤炉(一体机),办理了相关证照。

下一步,童家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业主继续加强对食客噪音扰民行为的劝导力度。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工作专班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8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市民服务热线:12345(本地拨打)、028-26111041(外地拨打)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