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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息公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第八批(二)(2023年10月29日)

时间:2023-10-29   浏览量:13614   来源:市信访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第八批2023年10月29日)

序号

信访件

编号

所属

县市区

详细

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21

SD20LD1024ZY21

安岳县

周礼镇薯都社区10组

该处污水处理厂问题目前未得到解决,镇政府回复群众安岳县环保局已到政府了解情况。群众表示并未到现场调查核实,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本批次投诉案件SD20LD1024ZY21号、SD20LD1024ZY23号、SD20LD1024ZY24号、SD20LD1024ZY30号第第二批SD20LD1018ZY17号诉求内容相同同,前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二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SD20LD1018ZY17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653

2023年10月25日安岳县委常委峗杰率工作专班再次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如下:

10月25日上午,再次收到此点位匿名群众重复投诉后,县级牵头包案领导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再次对群众进行沟通和解释答惑。一是安岳中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专业人员对厂区规划布局进行现场察看并对照设计图形象解释;二是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对环评报告及恶臭单元情况再次进行宣传解释;三是对该污水处理厂进水情况、出水标准、工艺流程再次进行形象解答;四是对厂区(恶臭单元)与居民距离进行了实地丈量110m,符合环评报告以主要恶臭源(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边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厂区规划及长远发展再次解释,消除了群众对“周礼薯业产业园引入化工类企业”的网络不实信息进行解疑答惑。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群众表示并未到现场调查核实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情况不属实,无需整改。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问题目前未得到解决,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

责任单位: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

人: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周勤胜、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明清、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汪中伟、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向梁、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镇长谢军

1.行政处罚情况。项目实际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关于“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居住地距离只有50米,污水处理厂噪音扰民,造成空气和水源污染问题”。一是责成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落实噪音管控措施,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建成后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同时,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防止产生噪音扰民、空气和水源污染等问题。二是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负责,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再次到被投诉点位镇村社开展回受访投诉点位群众5人,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2

SD20LD1024ZY22

乐至县

高寺镇永顺社区永顺水库

永顺水库的提灌站已拆除,一直未安装,导致村民的农田无法耕种。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永顺水库的提灌站已拆除,一直未安装,导致村民的农田无法耕种”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件中的永顺水库的提灌站,实为永胜何家湾提灌站,修建于70年代,设施设备全部老化,已经十五、六年未使用。因近两年天气干旱,为解决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水,2023年5月采取先拆旧后安新的方式对提灌站进行维修,并于6月开始启动。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未收到关于该问题的信访件。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实,何家湾提灌站维修工程管网和泵房已建成,目前待乐至县电力公司通电试机,待试机正常后提灌站就可以交付使用。

关于“永顺水库的提灌站已拆除,一直未安装,导致村民的农田无法耕种”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宇

责任单位:乐至县高寺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乐至县高寺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泸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工作专班与乐至县电力公司负责人联系,10月26日电力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变压器高压搭线试机;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19、12345、(028)2333848,自觉接受广大市民的举报监督。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上午,乐至县高寺镇人民政府到永胜社区提灌站周边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3

SD20LD1024ZY23

安岳县

周礼镇薯都社区10组

该处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只有50米,镇政府、安岳县监管局、环境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未到现场调查核实,告知距离居民区60米是合格的,对部门的回复不满意。要求尽快解决问题。

本批次投诉案件SD20LD1024ZY21号、SD20LD1024ZY23号、SD20LD1024ZY24号、SD20LD1024ZY30号第第二批SD20LD1018ZY17号诉求内容相同同,前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二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SD20LD1018ZY17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653

2023年10月25日安岳县委常委峗杰率工作专班再次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如下:

10月25日上午,再次收到此点位匿名群众重复投诉后,县级牵头包案领导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再次对群众进行沟通和解释答惑。一是安岳中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专业人员对厂区规划布局进行现场察看并对照设计图形象解释;二是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对环评报告及恶臭单元情况再次进行宣传解释;三是对该污水处理厂进水情况、出水标准、工艺流程再次进行形象解答;四是对厂区(恶臭单元)与居民距离进行了实地丈量110m,符合环评报告以主要恶臭源(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边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厂区规划及长远发展再次解释,消除了群众对“周礼薯业产业园引入化工类企业”的网络不实信息进行解疑答惑。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群众表示并未到现场调查核实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情况不属实,无需整改。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问题目前未得到解决,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

责任单位: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

人: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周勤胜、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明清、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汪中伟、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向梁、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镇长谢军

1.行政处罚情况。项目实际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关于“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居住地距离只有50米,污水处理厂噪音扰民,造成空气和水源污染问题”。一是责成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落实噪音管控措施,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建成后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同时,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防止产生噪音扰民、空气和水源污染等问题。二是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负责,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再次到被投诉点位镇村社开展回受访投诉点位群众5人,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4

SD20LD1024ZY24

安岳县

周礼镇薯都社区10组

该处污水处理厂问题目前未得到解决,只是去镇政府办公室协商,未到现场核实处理,认为镇政府、环保局、自规局等相关部门不作为,希望污水厂的距离离居民区远一些。

本批次投诉案件SD20LD1024ZY21号、SD20LD1024ZY23号、SD20LD1024ZY24号、SD20LD1024ZY30号第第二批SD20LD1018ZY17号诉求内容相同同,前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二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SD20LD1018ZY17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653

2023年10月25日安岳县委常委峗杰率工作专班再次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如下:

10月25日上午,再次收到此点位匿名群众重复投诉后,县级牵头包案领导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再次对群众进行沟通和解释答惑。一是安岳中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专业人员对厂区规划布局进行现场察看并对照设计图形象解释;二是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对环评报告及恶臭单元情况再次进行宣传解释;三是对该污水处理厂进水情况、出水标准、工艺流程再次进行形象解答;四是对厂区(恶臭单元)与居民距离进行了实地丈量110m,符合环评报告以主要恶臭源(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边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厂区规划及长远发展再次解释,消除了群众对“周礼薯业产业园引入化工类企业”的网络不实信息进行解疑答惑。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群众表示并未到现场调查核实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情况不属实,无需整改。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问题目前未得到解决,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

责任单位: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

人: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周勤胜、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明清、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汪中伟、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向梁、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镇长谢军

1.行政处罚情况。项目实际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关于“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居住地距离只有50米,污水处理厂噪音扰民,造成空气和水源污染问题”。一是责成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落实噪音管控措施,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建成后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同时,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防止产生噪音扰民、空气和水源污染等问题。二是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负责,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再次到被投诉点位镇村社开展回受访投诉点位群众5人,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5

SD20LD1024ZY25

乐至县

良安镇燕窝村万古水库旁

川王饲料厂目前是采石场,生产噪音很大,扬尘很大,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乐至县良安镇川王饲料厂目前是采石场,生产噪音很大,扬尘很大,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敏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该石材加工厂注册名称为“乐至县良安石材加工经营部”,经营场所乐至县良安镇良安社区四组原川王饲料厂内,经营范围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2MACK9G7A67,注册日期2023年5月25日,经营者为谢某。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未收到关于该问题的信访投诉件。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0月25日下午,乐至县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核实,乐至县良安石材加工经营部租用原乐至县川王饲料厂国有空地从事石材切割加工,在切割过程中有一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离最近的居民点约100米,在居民点处无明显噪音;切割施工时,刀片处有喷淋降尘措施,在现场无明显扬尘;加工所用石材均为外地购买,未开采石材。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敏

责任单位: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良安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龙、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局长袁玉龙、良安镇人民政府镇长颜弘丹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工作专班现场对该加工厂负责人宣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制作施工公示牌明确告知周边群众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对作业设备进行打围或加装隔音设施等方式,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三是在易产生扬尘的生产区域增加喷淋设备,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四是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和转运淤泥并建立好转运处置台账;五是对沉淀池进行加高防渗处理,严禁池内污水出现溢流。目前,该石材加工厂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下一步,乐至县由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良安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防止出现噪音和扬尘扰民现象,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45、(028)23130011,自觉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村组回访群众代表3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26

SD20LD1024ZY26

安岳县

城南置信丽府

该小区外的市政道路未及时清理,长期堆放很多垃圾,味道非常臭,扬尘很大,严重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城南置信丽府,该小区外的市政道路未及时清理,长期堆放很多垃圾,味道非常臭,扬尘很大,严重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成立工作专班,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安岳置信丽府位于安岳县岳城街道望城社区安岳大道5号,总占地83亩,总建筑面积21万㎡,建筑密度23.49%,容积率3.0,绿地率41.84%,共12幢电梯住宅,商业145户,住宅共1496户,停车场车位1597个。2022年3月30日交房,自2022年3月底交房以来已向业主交付1280户。截止2023年10月25日,置信丽府项目已办理装修827户,已办理入住390户。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3月底置信丽府交房以来,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每周进小区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巡查,每月不定期开展物业管理和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置信丽府物业进行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10月25日下午,工作专班现场核实,安岳置信丽府地下车库2号门外市政道路目前处于已规划待建设状态,堆放有装饰装修垃圾,有少许异味,装饰装修垃圾未进行围挡遮盖。

一、关于“城南置信丽府,该小区外的市政道路未及时清理,长期堆放很多垃圾,味道非常臭,扬尘很大,严重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

  人: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友德、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主任代春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现场核查时,一是要求置信丽府物业公司完成装饰装修垃圾堆放点清理工作,并对周围环境进行除臭处理10月26下午现场复查,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在小区地下车库内选择一处装饰装修垃圾临时转运点,并做到及时规范转运处理,严禁长期堆放。三是要求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持续加强对置信丽府小区装饰装修的垃圾等巡查管理,在被投诉垃圾堆放点设置禁止堆放装饰装修垃圾标识标牌,严禁垃圾乱堆乱放,做到及时规范处置。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工作专班到被投诉小区回访群众8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7

SD20LD1024ZY27

安岳县

龙台镇玉龙街124号

该处门市后面未修建排水沟,住户生活污水排放至门市背后一个污水坑内,味道很臭,不需要龙台镇政府回复。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龙台镇玉龙街124号门市后面未修建排水沟,住户生活污水排放至门市后一个污水坑,味道很臭”的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由县政协主席刘云组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位于安岳县龙台镇玉龙街124号,属于龙腾社区管辖,该点位附近有居民约16户,均为90年代自建房屋,玉龙街124号门市后面有土质自然水沟约90米,反映人反映自家房屋在修建时未在门市后修建规范化的水沟。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龙台镇镇府在玉龙街临街修建了一条石水沟约600米;二是镇政府在审批房屋时告知群众修建三格化粪池,要求所有污水接入化粪池;三是龙腾社区常态化组织人员对居民进行爱护环境卫生教育引导,告知居民生活污水不乱排放、不乱扔垃圾。

(三)现场调查情况

10月25日下午,经工作专班现场核实,玉龙街124号门市后面水沟内有部分生活污水囤积导致有臭气,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县政协主席刘云  

责任部门:安岳县龙台镇人民政府

人:中共安岳县龙台镇党委书记申科、安岳县龙台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元志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工作组责成龙腾社区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门市后水沟进行疏通清理,确保水系畅通。二是组织专业人员将生活污水接入管网进行处理,不让生活污水排至水沟。下一步,安岳县将督促龙台镇人民政府常态化对管网进行巡查,防止管网破损导致污水渗漏,加强对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爱护公共设施,严禁乱扔垃圾、乱排污水。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下午工作专班到被投诉街道周边回访群众4名,受访者对处理方案表示满意。

 

 

28

SD20LD1024ZY29

乐至县

天池镇南湖公园

该公园市民用音响设备唱歌声音非常大,超过90分贝,影响居民休息,向国土资源局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南湖公园步行道被设置为临时菜市点位,每天早上3、4点临时菜市场噪音很大。希望规划正规菜市场并及时动工修建,临时菜市场搬至规划菜市场内。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天池镇南湖公园市民用音响设备唱歌声音非常大,超过90分贝,影响居民休息,向国土资源局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南湖公园步行道被设置为临时菜市点位,每天早上3、4点临时菜市场噪音很大,希望规划正规菜市场并及时动工修建,临时菜市场搬至规划菜市场内”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县政府副县长舒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南湖公园位于乐至县城正南面,其地势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是市民主要的公共休闲场所之一。该公园有广场舞健身群体4支,参与活动人数340余人,以女性市民和中老年人为主。

  部分失地农民、流动摊贩自发聚集到南湖公园西侧步行道,出售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的管理原则,在不影响通行、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将上述路段设为临时便民疏导区,采取限时(早上6时至10时30分、晚上18时至21时)、限区域(黄线以内)的管理模式,供失地农民、流动摊贩摆摊设点,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5月,针对群众反映的南湖公园南湖早市噪音扰民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错时工作制,安排城管执法队员进行值守,南湖早市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20年6月,针对群众反映的南湖公园广场歌舞噪音扰民问题,将南湖公园广场歌舞活动时间确定为7:30-11:30、19:00-21:00,通过发放告知书、约谈舞团组织者,落实城管执法队员进行日常监管,南湖公园广场歌舞噪音明显改善。 

  (三)现场调查情况

1. 关于“天池镇南湖公园市民用音响设备唱歌声音非常大,超过90分贝,影响居民休息,向国土资源局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由于南湖公园广场歌舞参与人员众多,个别广场舞群体音响音量控制不到位,导致南湖公园广场舞音响音量较大,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 关于“南湖公园步行道被设置为临时菜市点位,每天早上3、4点临时菜市场噪音很大,希望规划正规菜市场并及时动工修建,临时菜市场搬至规划菜市场内”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由于南湖早市容积有限,部分摊贩凌晨4时左右因占摊位发生争吵,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舒勇

责任单位: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塔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云志、南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宋权峰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关于“天池镇南湖公园市民用音响设备唱歌声音非常大,超过90分贝,影响居民休息,向国土资源局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问题。10月25日,工作专班集中约谈了34支(含南湖公园)广场歌舞组织者,责令其适当降低音响音量(不超过60分贝)、缩短娱乐时间(不超过21时)。10月26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专业人员,对广场舞音响进行改造(安装电阻),将音响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内。下一步,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纠正广场歌舞噪音扰民行为。

2)关于“南湖公园步行道被设置为临时菜市点位,每天早上3、4点临时菜市场噪音很大,希望规划正规菜市场并及时动工修建,临时菜市场搬至规划菜市场内”问题。10月25、26日,工作专班对南湖早市进行了整治,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错时工作制,安排城管执法队员从早上4时进行值守,引导摆摊群众规范经营,减轻噪音扰民行为。同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负责,督促业主单位乐至县兴恒农贸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加快推进乐至县南湖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待南湖农贸市场建成投用后,将南湖早市搬迁至该市场经营。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工作专班到陈毅广场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9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9

SD20LD1024ZY30

安岳县

周礼镇薯都社区10组

该处污水处理厂问题目前未得到解决,只是去镇政府办公室协商,未到现场核实处理,要求省工作人员或者资阳市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处理。

本批次投诉案件SD20LD1024ZY21号、SD20LD1024ZY23号、SD20LD1024ZY24号、SD20LD1024ZY30号第第二批SD20LD1018ZY17号诉求内容相同同,前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详见第二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SD20LD1018ZY17号办理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ziyang.gov.cn/details.aspx?id=204653

2023年10月25日安岳县委常委峗杰率工作专班再次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如下:

10月25日上午,再次收到此点位匿名群众重复投诉后,县级牵头包案领导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再次对群众进行沟通和解释答惑。一是安岳中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专业人员对厂区规划布局进行现场察看并对照设计图形象解释;二是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对环评报告及恶臭单元情况再次进行宣传解释;三是对该污水处理厂进水情况、出水标准、工艺流程再次进行形象解答;四是对厂区(恶臭单元)与居民距离进行了实地丈量110m,符合环评报告以主要恶臭源(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边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厂区规划及长远发展再次解释,消除了群众对“周礼薯业产业园引入化工类企业”的网络不实信息进行解疑答惑。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群众表示并未到现场调查核实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情况不属实,无需整改。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问题目前未得到解决,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安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峗杰

责任单位: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

人: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周勤胜、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明清、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汪中伟、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向梁、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镇长谢军

1.行政处罚情况。项目实际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关于“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居住地距离只有50米,污水处理厂噪音扰民,造成空气和水源污染问题”。一是责成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落实噪音管控措施,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建成后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同时,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防止产生噪音扰民、空气和水源污染等问题。二是安岳县周礼镇人民政府负责,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再次到被投诉点位镇村社开展回受访投诉点位群众5人,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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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

工业园

宋姐面馆油烟排放烟雾很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安岳县工业园宋姐面馆油烟排放烟雾很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组织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经开区管委会进行专题研究,会后工作专班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有面馆13家,无宋姐面馆。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对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新开业餐饮店实施提前介入,要求开业前必须自费安装达标油烟净化器;建立并及时更新餐饮油烟净化器管理台账,督促餐饮店每两月清洗一次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造成油烟污染的,落实专人及时督促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工作专班对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区域内餐饮店进行拉网式摸排,经排查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有面馆13家,店招牌及营业执照均未发现有宋姐面馆。

一、处理情况

关于“安岳县工业园宋姐面馆油烟排放烟雾很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

责任单位: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岳经开区管委会

人: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友德,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理局局长王元均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对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新开业餐饮店实施提前介入,督促餐饮店开业前必须自费安装达标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定期清洗;落实网格化精细管理,安排2名工作人员开展动态巡查,做好油烟管控工作。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工作专班到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回访群众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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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

石佛镇磨盘村6组

该处修建高铁搭建工人临时住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村民的农田里,导致农田水发黑。工地施工车扬尘很大。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石佛镇磨盘村6组,该处修建高铁搭建工人临时住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村民的农田里,导致农田水发黑。工地施工车扬尘很大”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中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罗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系中铁上海局成达万高铁4标2工区施工班组生活驻地,于2023年5月设立,营地位于乐至县石佛镇磨盘村7组(土地庙隧道入口处),常驻工人30余名,为临时建筑。该营地待成达万高铁土地庙隧道工程结束后即撤离。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未收到关于该问题的信访件。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一是该营地污水(厕所粪水)只经过简单净化处理后向民水田内排放,粪便污物导致该处水田水质恶化,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二是该工点各段便道运渣车辆运行密集,各施工便道均存在扬尘污染,各施工便道洒水车辆及清洁人员配置不够,防扬措施落实力度不足。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罗宇

责任单位: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乐至县生态环境局、石佛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平南、乐至生态环境局局长袁玉龙、石佛镇党委书记李季高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中铁上海局成达万高铁4标2工区立即派人开挖化粪池、蓄粪池,做好硬化和防渗防漏处理,定期抽排外运,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无污化处理,严禁以各种形式向外直排,务必达到相关环保要求;二是责成中铁上海局成达万高铁4标2工区立即加派洒水车辆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并要求其加大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同时成立文明施工班组,人工配合打扫沿途土渣灰尘,达到降尘效果。三是责成中铁上海局成达万高铁4标工程指挥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要求开展施工作业,落实驻扎营地环保要求,确保施工作业点、施工便道、营地工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并限时将整改报告反馈至乐至县铁路建设办公室。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7日,专案工作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回访群众代表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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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1024ZY33

乐至县

中天镇万安桥下小阳化河

23日晚7、8点川MR762X、川MBS058两辆车一行7、8人在该河内电鱼。(电鱼人员姓名:孙凯18181357009)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乐至县中天镇万安村万安桥下小阳化河23日晚7、8点,川MR762X、川MBS058两辆车一行7、8人在该河内电鱼。(电鱼人员姓名:孙某)”的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县政府副县长罗旭安排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MBS058,五菱银黄色面包车。车主孙某,男,家住资阳市雁江区,自由从业者(在建筑工地务工)。川MR762X,Jeep深灰色越野车,驾驶员刘某某,男,家住资阳市雁江区,自由从业者(在建筑工地务工)。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乐至县根据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渔监管执法工作,对全县天然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出动执法车次12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办结非法捕捞一般程序案件16件,简易程序案件71件。

(三)现场调查情况

该信访反馈问题所描述的车辆与2023年10月23日晚,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日常渔政巡查所发现的情况相符。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22时30分发现乐至县中天镇小阳化河万安桥上游约200米左右河边停靠两辆车辆,车牌号为川MBS058、川MR762X,现场发现车辆川MBS058车内无人、川MR762X车内有2人、车外1人。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现场人员随即离开,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乐至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协助核查,23时25分中天镇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共同核查现场发现:川MBS058车后轮胎右侧有1个12A的车用电瓶,车内有1个氧气瓶,在车辆和附近水域未发现有电鱼、网鱼的工具和电鱼痕迹,随后公安干警调取了川MBS058车主的信息,通过电话联系车主孙某,了解到孙某是与朋友结伴来小阳化河河边钓鱼,自身钓鱼位置无法清楚表明。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派出所民警在现场附近巡查并蹲守至24日凌晨2时,未发现有电鱼、网鱼等违法行为后撤离现场。

2023年10月25日上午9时,工作专班接到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SD20LD1024ZY33号投诉案件后,通过调查询问川MBS058车主孙某及川MR762X驾驶员刘某某两人得知,当晚两车3人于10月23日19时、21时先后从雁江区到乐至县中天镇小阳化河万安桥流域进行垂钓,并于10月24日凌晨4时许离开河边返回各自家中,孙某的电瓶、氧气瓶主要用于给渔获物充氧及自身工作中使用的工程叉车和搅拌机修补。公安干警调取了相关道路监控,与孙某、刘某某叙述情况基本吻合,以上情况表明,孙某一行3人未从事电鱼违法行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罗旭

责任单位: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公安局、中天镇人民政府

人: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建军、乐至县公安局副局长周世军、中天镇党委书记吕降云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中天镇人民政府加强电鱼、网鱼等违法行为的相关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守法意识。二是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天然水域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网鱼等违法行为。三是中天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河道两岸巡查频次,确保不发生电鱼、毒鱼、网鱼等违法行为。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专案工作组到中天镇万安村万安桥附近回访群众代表4名,受访者对信访反馈的问题均表示没有看到有人电鱼,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经调查核实、综合研判,截止目前,未发现相关部门或个人违规违纪、不履职尽责的行为,不存在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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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1024ZY34

安岳县

鸳大镇归阳村5组

该村堰塘湾下面修建养猪场,粪便排放至池塘里,夏天渗透到村民生活用水的水井里,味道很臭,污染村民生活用水。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村堰塘湾下面修建养猪场,粪便排放至池塘里,夏天渗透到村民生活用水的水井里,味道很臭,污染村民生活用水。”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县政府副县长姚丽组织安岳县农业农村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会后工作专班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所反映的养殖场是安岳县惠民生猪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养殖场”),位于安岳县鸳大镇归阳村5组(东经:105.257539°,北纬:30.124704°),法人代表康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12021665350953Q。该养殖场位于鸳大镇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距离鸳大河直线距离约288m,属于禁养区。设计存栏规模600头,建有圈舍2栋约1000㎡,配套建设沼气池200m³,储液池3口约1000m³,干粪堆放场502016年建成投产后,因环保问题于2017年至2023年1月期间停产。2023年2月开始,附近村民康某中,康某华在该场地内饲养生猪,共存栏母猪4头,仔猪28头。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该养殖场自2017年以来处于停养状态,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每年组织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以及“村两委”开展2次“回头看”。2023年3月,巡查时发现该养殖场饲养4头母猪,因饲养数量较小,未引起重视。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该村堰塘湾下面修建养猪场,粪便排放至池塘里,夏天渗透到村民生活用水的水井里,味道很臭,污染村民生活用水。”问题。10月25日下午,经工作组现场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周边无粪污外溢痕迹,环境卫生整洁,养殖场大门口有臭味和苍蝇,干粪堆放处有干粪洒落。养猪场左侧20m的康某中家水井和对面150m的龚某某家水井无异味,安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两家水井进行采样,预计3-5日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一、处理情况

关于“该村堰塘湾下面修建养猪场,粪便排放至池塘里,夏天渗透到村民生活用水的水井里,味道很臭,污染村民生活用水。”问题。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姚丽

责任单位:安岳县农业农村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

  人:安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石国安、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沁、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镇长郭世伟

1.行政处罚情况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由养殖场负责,清理干粪堆放场外洒落的干粪,彻底打扫环境卫生,采取有效手段对场地内开展除臭灭蝇工作;二是由安岳县鸳大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农户做好场内生猪转运工作,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水质检测报告出来后向周边农户做好解释和维稳工作;三是安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乡镇及畜牧兽医站强化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改成效;四是由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禁养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出现生猪复养,问题不反弹。

二、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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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1024ZY35

乐至县

金顺镇海鹰村7组

村民胡家林私人承包胡家沟水库,用于养鱼,却将水库外养殖场的粪便排放至该水库,玉米杆等杂草也丢入该水库,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村民胡某某私人承包胡家沟水库,用于养鱼,却将水库外养殖场的粪便排放至该水库,玉米杆等杂草也丢入该水库,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陈毅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德银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金顺镇海鹰村胡家沟水库位于海鹰村7组,积水面积0.49平方公里,属于小(二)型水库。海鹰村7组常住30户65人。2020年县、镇将胡家沟水库部分管理职责移交给胡家沟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胡某某签订日常管理合作协议。海鹰村无胡某某这个人,且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与胡某某签订任何协议。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未收到关于该问题的信访件。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实,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未发现胡家沟水库承包人,将养殖场的粪便和玉米杆等杂草丢入水库喂鱼,影响生活环境的情况。通过实地勘察,村水库周边有一户农户胡某某养殖了两头母猪,粪污排放在自建沼气池,未发现粪污渗漏、遗漏现象。走访部分群众了解周边500米无规模养殖场,也未发现将水库外养殖场的粪便排放至该水库。在水库周边发现有部分群众丢弃的秸秆。

关于“村民胡某某私人承包胡家沟水库,用于养鱼,却将水库外养殖场的粪便排放至该水库,玉米杆等杂草也丢入该水库,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陈毅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德银

责任单位:金顺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金顺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宜峰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下午,金顺镇组织人员对海鹰村胡家沟水库周边秸秆进行了清理。一是督促村两委加强水库的日常管理,禁止胡某某将养殖场的粪污转移、排放至胡家沟水库进行肥水养鱼;二是督促胡某某加强养殖粪水管理,坚决防止养殖粪污进入水库;三是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禁止将秸秆直接丢入水库污染水源;四是责成村两委加强水库周边巡查和管理,防止污染水库水源的行为发生。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5日上午,金顺镇人民政府到海鹰村7组回访群众代表4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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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1024ZY36

雁江区

南津镇迎桥村

迎桥村往清水方向有一垃圾发电站,该垃圾站用四桥车转运安岳县和乐至县的垃圾,投诉人认为不合理。垃圾站焚烧垃圾时白色烟雾很大。资阳市所有垃圾车异味很重,有随地掉落垃圾的情况,有不明液体流入地面。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迎桥村往清水方向有一垃圾发电站,该垃圾站用四桥车转运安岳县和乐至县的垃圾,投诉人认为不合理。垃圾站焚烧垃圾时白色烟雾很大。资阳市所有垃圾车异味很重,有随地掉落垃圾的情况,有不明液体流入地面”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10月26日,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夏木礼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位于南津镇干沟湾。由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并于2020年12月31日投产运行。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配套建设餐厨垃圾100吨/日、污泥100吨/日(其中一期50吨/日),配置2条500吨/日垃圾焚烧炉排炉生产线+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资阳能投市政服务有限公司一直按照督查标准作业,对和车辆做好了清洗杀毒、密闭运输等操作,且公司未接到类似的投诉内容。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投产运行以来,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各项环保指标未发生超标排放,未收到环保督办单。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迎桥村往清水方向有一垃圾发电站,该垃圾站用四桥车转运安岳县和乐至县的垃圾,投诉人认为不合理”问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四部委“加强区域统筹,实现焚烧设施共享”的意见,围绕到“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从今年8月起,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企业将垃圾运输至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置。根据现有条件,乐至采用经改装后的四桥车运输垃圾,安岳县生活垃圾因填埋场库容不足,于2021年4月-2022年7月采用四桥车密闭运输的方式运至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置。经实地调查,使用四桥车运输垃圾不存在遗撒、滴漏现象,且实现了全密闭运输。

2.关于“垃圾站焚烧垃圾时白色烟雾很大”问题。经现场实地调查和组织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座谈交流,该厂共2处冒烟区域,一是发电项目循环冷却塔释放的水蒸汽,是对环境完全无害的纯净水汽;二是烟囱排放的烟气。经调阅生态环境部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https://ljgk.envsc.cn/index.html)公示数据:投诉日2023年10月24日相关污染物数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以及炉温均符合要求。

3.关于“资阳市所有垃圾车异味很重,有随地掉落垃圾的情况,有不明液体流入地面”问题。2023年10月26日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专人对前往资阳市垃圾发电站运输垃圾的车辆滴漏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垃圾运输车辆尾门密封条密闭情况、车厢脱焊漏水情况以及箱体吊挂垃圾情况,目前暂未发现滴漏车辆。

(一)关于“迎桥村往清水方向有一垃圾发电站,该垃圾站用四桥车转运安岳县和乐至县的垃圾,投诉人认为不合理”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夏木礼

责任单位: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责任人: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 宋继孚

10月26日,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前往迎桥村村委会,向迎桥村9社、10社、11社的社长及村民沟通并解释了乐至四桥车运输垃圾问题。

(二)关于“垃圾站焚烧垃圾时白色烟雾很大”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夏木礼

责任单位: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责任人: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 宋继孚

10月26日,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前往迎桥村村委会,向迎桥村9社、10社、11社的社长及村民沟通并解释了厂区白色烟雾问题。

(三)关于“资阳市所有垃圾车异味很重,有随地掉落垃圾的情况,有不明液体流入地面”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夏木礼;

责任单位:资阳能投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人:资阳能投市政服务有限公司车队长 廖健

10月25-26日资阳能投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对所有垃圾车驾驶员召开工作强调会议,宣讲规则制度,并要求做好车辆出车检查和消杀除臭工作,之后对所以车辆进行了统一清洗,要求检查的脏污车辆发现一处,及时处理一处,且必须在作业完毕后再次清洗。

下一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督促能投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在今后的生产运行工作中,继续加强管理、巡查垃圾转运车辆,保证运营过程中无抛洒滴漏和异味散播的现象产生。

回访情况

2023年10月26日,专案工作组会同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阳市能投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到周边农户、村社回访群众代表6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理解。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市民服务热线:12345(本地拨打)、028-26111041(外地拨打)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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