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统一用户登录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支持IPV6
信息公开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3-18   浏览量:1585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18日至3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36400;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318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沱江流域目前正在运行的28个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仍有4个运行不正常,19个配套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其中6个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涉及处理规模27万吨/日,占流域内污水处理总规模的236%

整改责任单位

成都、自贡、德阳、内江、眉山、资阳6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沱江流域28个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低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14个运行不正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整改项目,20194月底前完成内江1个;201912月底前完成整改3个,其中成都1个、德阳1个、内江1个。

219个配套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截至20194月底,尚有15个未完成整改。201912月底前完成整改11个,其中成都1个、自贡5个、德阳1个、内江3个、眉山1个;202012月底前完成整改2个,其中德阳1个、资阳1个;202112月底前完成整改成都1个;202212月底前完成整改成都1个。

36个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整改项目,201912月底前完成成都1个、德阳2个;202012月底前完成德阳1个;202112月底前完成成都1个;202212月底前完成成都1个。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4个运行不正常城镇生活污水厂已全部整改完成。

219个配套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整改。

36个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整改。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市民服务热线:12345(本地拨打)、028-26111041(外地拨打)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