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文件/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539078/2019-00026 |
主题分类:文件\ |
发布机构:资阳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18-07-13 |
文 号: |
关 键 词: |
|
申请出入境证件办事流程 |
|
申请出入境证件办事流程 因私出国(境)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和申请材料领取相关《申请表》; 境外人员持有效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和申请材料领取相关《申请表》。 | | 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申请表》、在电信直通车加盟照相点照像。 | |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相片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受理窗口申领相关出入境证件。 | 受理民警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并采集申请现场图像,采集 指纹信息后打印一式两联的《申请回执》交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 | | 受理民警给申请人出具《缴款书》。申请人现场刷卡缴费或者到银行缴款,凭盖有“现金收讫”的第一联《缴款书》返回受理窗口领取证件发票和《申请回执》(黄色联)。 | | 领证人凭《申请回执》(黄色联)在预约取证日期来领证窗口领取相关因私出境证件。 |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法》、国务院《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二、申请普通护照: 申请人须履行的基本手续 1、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两张(48×33mm,白色背景,深色上衣,非打印或翻拍照片); 3、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单位的意见,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注:提交的各种表格、材料均为a4规格。 护照换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护照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护照换发。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护照补发 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 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收费标准 首次新办护照200元/证,换(补)发护照220元/证,护照加注20元/项。 三、申请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申请人须履行的基本手续 1、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两张(48×33mm,白色背景,深色上衣,非打印或翻拍照片); 3、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单位的意见, 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注:提交的各种表格、材料均为一份,a4规格。 探亲签注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1、交验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单位或派出所证明等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团队旅游签注 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签发l团队旅游签注,需随团出入境。 商务签注 受企业单位派遣可以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申请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还须事先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提交单位派遣函(单位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免交);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本年度再次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可免交); 3、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提交登记备案证明。 登记备案手续含:填写“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申请表”、“登记备案人员名单”;交验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登记备案人员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逗留签注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可以申请逗留签注。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其它签注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证件的换发、补发 证件、签注出现制作错误或者质量不合格问题的,以及申请签注的出境有效期超过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的,可以申请换发。 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申请换发、补发时,应重新提交相应的申请证明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港澳签注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数 1、探亲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商务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团队旅游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个人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5、其他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6、逗留签注 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不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情形 1、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可以委托办理的情形 下列情形下,可以由委托人(或已备案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但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3、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100元/证,一次签注20元/件,二次签注40元/件,多次往返签注100元/件。 四、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申请人须履行的基本手续 1、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两张(48×33mm,白色背景,深色上衣,非打印或翻拍照片); 3、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证件原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等交流活动的,还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相关批件原件,或经省级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批件复印件); 5、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单位的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人员免交),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注:提交的各种表格、材料均为一份,a4规格。 证件换发、补发 证件遗失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可以申请补发证件。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复印件,证件损毁的还需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2、证件内页用完; 3、证件损毁 签注种类及有效期限 1、“y”类申请,签发6个月有效的一次前往台湾签注。或根据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核准的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2、“c”类申请,签发1年有效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3、“f”类申请,签发6个月有效的一次前往台湾签注,或参照国务院台办“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的批复”核准的在台停留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4、 “t”、“d”、“l”、“q”类申请,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 5、 “j”类申请,签发3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可以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情形 经国务院台办审核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无须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核查。 可以委托办理的情形 下列情形下,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但须交验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还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1、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30元/证,一次签注、加注20元/项,多次往返签注100元/件。 五、审批时限: 普通护照:15日 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外国人签证签发:5个工作日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5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5个工作日 六、急事急办条件: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各市县区出入境管理部门电话 资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 028-26559579 | 安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028-24536849 | 乐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028-23326917 | 咨询电话:028-26559579 业务流程查询电话: 028-86307771 监督电话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010-66266400 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028-86301453 资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028-26559515 微博:资阳出入境 网上警务公开、预约、进度查询微信号:“四川公安”-业务办理-出入境办理 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及依据 序号 | 证件类别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 护照 | 每证 | 200 | 计价格[2000]293号 | 补发护照 | 每证 | 400 | 计价格[2000]293号 | 护照加注 | 每项次 | 20 | 计价格[2000]293号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 一次有效入出境通行证 | 每证 | 20 | [1993]价费字164号 | 二次有效入出境通行证 | 每证 | 50 | 多次有效入出境通行证 | 每证 | 100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加注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每证 | 100 | 计价格[2002]1097号 | 一次签注 | 每件 | 20 | 计价格[2002]1097号 | 二次签注 | 每件 | 40 | 一年多次签注 | 每件 | 100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每件 | 50 | [1993]价费字164号 | 5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加注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每证 | 30 | [1993]价费字164号 | 多次签注 | 每件 | 100 | 计价格[2001]1835号 | 签注、加注、延期 | 每项次 | 20 | [1993]价费字164号 | 6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加注 |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福建、江苏、上海) | 每证 | 250 | 发改价格[2004]334号 |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发(福建、江苏、上海) | 每证 | 500 |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每证 | 100 | 计价格[2001]1835号 | 一次签注、停留延期、居留签注 | 每项 | 20 | [1993]价费字164号 | 多次入出境签注 | 每件 | 100 | 计价格[2001]1835号 | 7 | 台湾同胞定居证 | 台湾同胞定居证 | 每证 | 10 | 公传发[2004]4080号 | 8 | 华侨回国定居证 | 华侨回国定居证 | 每证 | 10 | 9 | 外国人 永久居留证 | 外国人永久居民申请费 | 每次 | 1500 | 发改价格[2004]1276号 |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每证 | 300 |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正常换发 | 每证 | 300 |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丢失补发、损坏换发 | 每次 | 600 | 10 | 外国人居留许可 | 外国人居留许可不满1年 | 每件 | 400 |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外国人居留许可1年至3年以内 | 每件 | 800 | 外国人居留许可3年(含3年)至 5年(含5年) | 每件 | 1000 | 外国人居留许可增加偕行人 | 每增加1人 | 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 外国人居留许可减少偕行人 | 每人 | 200 | 外国人居留许可变更 | 每次 | 200 | 11 | 外国人出入境证 | 外国人出入境证 | 每证 | 100 | 公境[2000]232号 | 12 | 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 | 零次、一次签证 | 每件 | 160 | 公境[2004]30号 | 二次签证 | 每件 | 235 | 半年多次签证 | 每件 | 425 |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 多次签证 | 每件 | 635 | 零次、一次团体签证 | 每人 | 130 | 二次团体签证 | 每人 | 170 | 团体签证分离 | 每人 | 160 | 增加、减少偕行人 | 每人 | 160 | 13 | 国籍证书 | 国籍申请手续费 | 每人 | 50 | 公境[2000]232号 |
|
|
|
|
|
|
|